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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诗作“海角天涯鬓已霜,挥毫蘸泪写沧桑。
五洲行遍犹寻胜,万里归迟总恋乡”
,及信中感叹的“世乱如此,会晤无期,奈何奈何”
,就是一生的死命心结。
当贝克汉姆微笑并骄傲地扯起T恤,向人们展示纹在自己左侧肋腹上的中文“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时,不知道全世界的贝氏球迷是怎样看待这个“人”
,理解这句话的。
这个“舞”
出了一轮“圆月弯刀”
的万人迷,能一脚“踢”
了几个亿,不光是天赋奇才,也或许是上天的恩宠,命运的自然和其右侧肋腹之上中文汉字“风土水火”
给予的力量。
“球迷”
当然不解:一个外国人、一个踢球的外国人、一个年纪不大的踢球的外国人,一个万里之外、生活在“老牌资本主义”
社会、没有受过丁点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外国人,怎么就对出自《论语·颜渊》的这句“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是那么的痴爱,以至于他为了表达对“贝嫂”
维多利亚·贝克汉姆的爱,而将其画像纹在左手臂并补纹“forever by your side”
(永远在你身边,把一点一滴的爱都记在身上)一样,舍得用那么多的汉字占据自己的宝贵身子,绝不只是对东方文化的好奇和体现天之骄子的霸气,更深刻的是对人生的感悟和对生死的坦诚。
当然重量级拳王“野兽”
迈克·泰森,不光是两次咬了霍利菲尔德的耳朵、刘易斯的大腿,人家经过牢狱之灾,还皈依了伊斯兰教,成了穆斯林,并以极其虔诚之心,严肃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领袖毛泽东的头像,恭恭敬敬地纹在自己右臂的最上方,其原因肯定与贝克汉姆不同,但对精神的力量和文化的尊重应该相同。
只是不知道梅西、C罗、内马尔和新鲜出炉的法国小子姆巴贝有无此意。
但人类世界对普遍文化的认同和对生死客观的理解,都会如同终归大海的千江万河,不会因人为的改道和强迫的霸道,而逆流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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