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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劫难逃(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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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正林蹲在门槛上,将手举过头顶,眼睛透过指缝,去看那轮高悬在头顶上的烈日。

直到这时,他还不知道大难临头。

何正林点了一支烟,吧嗒吧嗒抽起来,烟丝是劣质的,呛得他直皱眉头,可比起心里的焦躁,这点呛咳根本算不得什么。

和平乡不再是一个安全的居所,目及所及,一条宽敞的马路延伸向远处,大片荒地上有暗影在浮动,他们闻着味就来了。

该走了,再不走就来不及了,何正林心想这么琢磨着,指尖的烟蒂燃到了尽头,烫得他猛地缩回手,骂了一声:“要命,真见鬼。”

从手背上掸走的烟灰落在门槛上,在白蚁经年累月的蛀蚀下,木芯腐烂,形成蜂窝一样的组织。

何正林晃了晃神,慢慢地拉回飘远的思绪,想起那些游荡在荒野里的活尸,他们空有皮囊,灵魂贩卖给了魔鬼,只剩下咬人的本能。

和平乡,只是何正林在机缘巧合之下来到的地方,他坐在门槛上,望眼欲穿地看着北方。

那里是他日思夜想的地方,要没日没夜地向北走,他的家乡在很远的地方。

如果要离开和平乡,绝不像当初背井离乡一样那么难以痛下决心,如果不是以为老家毁于一场无可避免的浩劫,他恐怕不会孤单一身来到这么遥远的地方。

一路上到过很多地方,短暂居住过,没有一处长留之地,与和平乡一样,何正林对这些地方没有丝毫感情。

何正林既没有在一个地方长期生存的伎俩和手段,也没有任何一个地方给了他想要落地生根的念头,他于这个世界永远只是一位擦肩而过的过客,这世上像他这样的人应该也有挺多,所以没有什么好寂寞的。

像一颗流星划过夜空,不会停留,他不会在任何一个地方长居久留,他不随便交付感情,也不随便信任他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朝夕相处的人就变成了活尸。

他不是什么神医,这点他比谁都清楚。

要靠哄骗,才能换取他人的信任。

他原先在一家药堂跑腿,他现在成了人人爱戴的神医。

一路都在逃亡,何正林逃了三个月,不到一百天的时间里,他见证了太多悲欢离合,也经历了太多生离死别。

就是这些人间事,把他塑造成了与三个月前的他截然相反的人,他跟换了一个人似的,从头到脚、彻头彻尾的换了。

原来的他,诚实、可靠、率真,现在的他,狡猾、冷酷、无情。

三个月前的他,有爹有娘,住在城里一所砖房里,每天都可以睡在一张宽敞的木床上打盹。

砖房又漂亮又结实,不怕日晒,不怕风打,不怕雨淋,不怕雷鸣,哪哪儿都很好。

活尸成群结队地发起攻击时,方便人进出的木门、方便阳光和空气进出的窗成了最脆弱的地方,它们是挡不住活尸的。

灾变前,何正林是一家药堂的伙计,自打进入药堂干活以来,生病的人就有那么多,每天忙得闲不下来,那占了一面墙的药柜摸了个千八百遍,且摸出感情来了,他忙着抓药、捣药,得空了还要擦药柜。

那时候何正林勤劳能干,才被药堂掌柜的看中选了当伙计,他头脑很灵活,人很有上进心,一有空就偷学几句掌柜的诊病术语。

相处时间久了人就会产生感情,掌柜的女儿对他芳心暗许,掌柜的也有意提拔,何正林能接触到的药学知识越来越广。

很长时间里,他连脉象都摸不准,但这并不代表何正林不适合这一行,这是需要时间和经验积累的,还得掌柜进行大量的指导。

不幸的是,活尸的消息从乡下飞进了城里。

第一个活尸到来之前,城里就人心惶惶了。

很多强盗打家劫舍,城里民不聊生。

在那时,丧尸的恐慌还没完全蔓延开来,人们也没见到传闻中的活尸,只是偶尔有外乡逃来的人说些骇人听闻的传闻,一些强人已经唯恐天下不乱,他们残害无辜,肆意传播谣言,官府不但没怎么管,很快就从城里撤离了。

强盗们集结起来,占地为王,为百姓们看病救命的药堂也成了他们搜刮的对象,掌柜和他妻女悍然反抗,遇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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