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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真一屁股坐在了饭桌上,可能就像闻着屎味儿就赶来了的苍蝇一样不得人欢喜。
除非给点什么当回礼,不然往后都别想着在这家人面前讨个好脸色。
大家都在闹饥荒,还在饭点去别人家,是何居心根本昭然若揭,脾气好的用眼神示意你别给脸不要脸,脾气不好的直接抬起扫帚赶人,管你是不是皇帝老儿,立马给我滚蛋儿。
这种误会跳到黄河都洗不清,眼下土根心里那叫一个苦啊,本以为孬蛋家也快揭不开锅盖了,谁知道他家还能有这种口福?
“孬蛋,弟媳妇儿?”
土根敲了敲门,指尖触到门板,冰凉刺骨。
“我知道我来得不是时候,你们谅解我一下。”
耳朵放在门扇上认真倾听,里头一阵响动,土根没有猜错,孬蛋一家人就在屋子里。
“我就不打扰你们了!”
土根觉得这种时候应该战术性撤退,“待会儿我在过来一趟。”
不避嫌,以后就没法见面了,指不定被珠玉怎么嚼耳根。
话得说齐全一点,土根又没事找事地找补了一句:“弟媳妇儿,你要是不乐意我过来,就让孬蛋吃饱之后到我家来一趟呗!”
不对,这种时候哪里来的猪血,和平乡的猪该杀的都杀了,连个卖猪肉的人都没有了。
村里有头耕地的老黄牛,由村长一家子养着,算是全村人的共同财产。
庄稼人宝贝耕牛的程度远甚于宝贝孩子,那时候还不是把老黄牛杀了全村人分了。
人都开始要食人肉了,村子里能有牲畜家禽剩下来吗?
就说村里那条狗,浑身斑秃,看人凶神恶煞的,夹着尾巴,瘦骨嶙峋的,至今没被人杀掉吃了,全在于它身上没几块肉,又怕是得了什么病,吃了只会加快死亡,还担心一条狗都没了,万一有流氓土匪来村子里打家劫舍的,村里连个通风报信的使者也没有,才没有人想去动它。
是野猪吗?孬蛋又没有打猎的本领。
那猪血是哪里来的?这是一个很令人费解的矛盾。
好半天,孬蛋才意识到问题的症结不在于猪血从何而来,而在于有没有猪血这这回事儿?
猪血压根儿只是个存在于幻想之中的执念,土根本人很好这口,饿了就更盼望着能早日吃上这一口。
那猪血滑溜溜的,下水烫熟,撇了血沫,漏勺捞起。
这猪血表面熟了,颜色虽变了,内部的口感也还细嫩,装盘备用。
锅里下油,下一些葱段蒜末之类的炒香,再把猪血倒进去炒熟了。
把煮猪血的原汤倒进去焖煮一会儿,酌情抖上一两勺盐,出了锅之后喷喷香的。
这道菜别提有多下饭,就这一盘猪血,土根一顿能吃三碗饭。
土根的耳朵还贴在门扇上仔细聆听,屋里头响起一阵桌椅碰撞的声音,紧接着他听到一阵让人头皮发麻、脊骨发冷的声响。
这声音很有辩识性,听得多了,不及分辨,手脚顿时就僵了。
“嗬嗬嗬……”
这屋里头有活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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