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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虫拉开一辆老款本田的车门,坐进驾驶座。
陈哲拉开副驾驶的门,坐进去。
车里有一股淡淡的烟味和咖啡渍的气味,仪錶盘上贴著一张便利贴,上面用中文写著几个字,陈哲没看清。
书虫发动车子,引擎响了几声,咳嗽似的,然后稳下来。
他掛挡,踩油门,车子慢慢驶出街角。
“你怎么知道斯坦威的事?”
他问,眼睛盯著前方的路。
陈哲没回答。
“你怎么知道我的事?”
他又问,“你怎么知道我家在哪?怎么知道我邻居养猫?怎么知道我桌上有多肉?”
陈哲还是没回答。
书虫的手指在方向盘上攥紧了,指节发白。
他在红灯前停下来,转过头看著陈哲。
路灯从挡风玻璃照进来,照在他脸上,照出眼眶下面那两道青黑色的眼袋,还有嘴唇上乾裂的皮。
“你到底是谁?”
他的声音有点抖,“我是程式设计师,你应该查不到我的信息。”
陈哲转过头,看著他。
那张平平无奇的白人面孔在仪錶盘的蓝光里显得有点冷。
“到了你就知道了。”
书虫盯著他看了两秒,然后转回头,踩下油门。
车子穿过布鲁克林的街道,那些涂鸦、垃圾袋、破旧的招牌,一帧一帧地从车窗上划过。
陈哲靠在座椅上,手搭在夹克內侧,手指碰著那把格洛克的握把。
金属很凉,贴著掌心的皮肤。
书虫深吸一口气,盯著自己身边的白人男子,只感觉心臟略显疼痛。
不会是官方的人?
书虫自詡电脑水平很高,除了官方之外,应该没什么人能给他做背景调查做到那种程度。
车开了大概二十分钟,在一条安静的街上停下来。
街边是一排联排別墅,红砖墙,木製窗框,门口停著几辆旧车。
路灯很少,隔很远才有一盏,光线暗得几乎看不清门牌號。
书虫熄了火,坐在驾驶座上,两只手握著方向盘,没动。
“既然是官老爷,他在里面。”
他说,声音很低,“三楼。
左边那间。”
陈哲推开车门,走下去。
书虫在身后跟上来,脚步声很轻,像是怕惊动什么人。
他们走到那栋楼门口,书虫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插进锁孔,拧了两圈。
门开了,里面是一段窄窄的楼梯,铺著旧地毯,边角磨损得很厉害,露出底下的木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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