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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玩笑,就算是匈奴想学,他有铁器吗?
对於汉帝国而言,打造马蹄铁不算什么,但是对於匈奴来说就要了老命了。
想到这里,耿忠越发忠心耿耿,开口喊道:“杀,一个不留!”
“杀!”
汉军也杀疯了,完全没有任何抵挡。
一汉当五胡不是开玩笑的,匈奴人反应过来了,但是没有用,直接就被杀崩了。
之所以能够一汉当五胡,除了汉军勇猛之外,还在於这个时代的中原王朝,武器装备確实比草原更先进。
各方面都比匈奴更强,碾压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也就是匈奴打不贏会跑,休养生息之后又跑回来搞事。
不然早被汉军杀完了。
当竇固和班超得到大捷的情报之后,没有任何意外。
无数牛羊,上千战马的收穫,让所有人都喜笑顏开。
没办法,竇固只能派少许人,先把这些战利品先送回去。
毕竟此去一千多公里,即使是一直奇袭,也需要不少时间。
陈逸並不知晓这场跨越了千年的大战。
如果知道的话,作为皇汉的他肯定很高兴。
此时他正听著刘裕吹牛。
“贤弟,你是不知道当时有多凶险,为兄手持青龙偃月刀,数十人围杀我,不过还是为兄更胜一筹,手中长刀一会,十多个脑袋瞬间飞起————”
刘裕一边洗著自己的长刀和盔甲,一边侃侃而谈。
他现在对这两个宝贝是爱惜得紧,比生命都要重要。
毕竟在战场上,这就是第二条命。
普通的武器破不了他的防御,而他的青龙偃月刀直接把敌人的武器砍崩。
完全不是一个层次的!
陈逸听得自己都热血沸腾了:“老哥,你说我在古代能是猛將吗?”
“肯定啊。”
刘裕立马点头,多少带著点真心:“贤弟人高马大,稍微学点武艺,就是万人敌。”
他稍微对比了一下————这根本不用比。
那些贼寇一个个面黄肌瘦,而且人还很瘦弱,身上连盔甲都没有,手里的武器也是不知道哪里捡来的————
就这样的贼眾,陈逸只要胆子大一点,全副武装,应该问题不大。
“哎,那我真是生不逢时了。”
陈逸用真诚的语气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当然,真要让他去,他是绝对不愿意的。
毕竟战马是没有后视镜的,刀剑是不长眼的,黑哥们(战术摇头)————没有黑哥们。
说白了,还是现代生活舒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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