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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需要一个人在路上待几天,把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理一理。
马蹄踩在泥泞的路上,发出“噗嗤噗嗤”
的声音。
李宇轩骑在马上,任由马自己往前走,脑子里翻来覆去地转著一个念头——大队长为什么急著叫他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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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战事已经差不多了,孙传芳跑了,南昌城拿下了,他的团完成了最关键的破敌任务。
这时候叫他回去,除了要升他的官,还能因为什么?
李宇轩在马背上坐直了身子,嘴角不自觉地翘了起来。
因为他能打啊。
大队长手下那么多人,何应钦在福建磨磨蹭蹭,陈诚还在湖北啃骨头,刘峙命好但不敢打硬仗。
谁在江西以三千破两万?谁让孙传芳穿著睡衣跑路?谁打出了北伐以来最漂亮的一仗?
是他李宇轩。
所以大队长急著叫他回去,肯定是因为——他是大队长手里唯一能打的了。
想到这里,李宇轩在马背上忍不住哼起了小曲。
哼了两句发现是黄埔校歌,赶紧收了声——在校歌里唱“怒潮澎湃”
的时候骑马晃悠,好像不太庄重。
但他心里那个得意啊,简直要从胸口溢出来。
他李宇轩,一个长工的儿子,黄埔成绩垫底的“差等生”
,靠著抱大腿、拍马屁、再加上一点点头脑,硬是混成了大队长手下最能打的团长。
这是什么?这是传奇。
这是逆袭。
这是——
“驾!”
他催了一下马,恨不得立刻飞到广州,飞到大队长面前,听听大队长怎么夸他。
他不知道的是,此刻远在广州的大队长,正在办公室里跟何应钦通电话。
“敬之兄啊,李景诚那个团,我准备调回来了。”
电话那头何应钦说了什么不知道,但大队长的嘴角微微抽了一下,语气不咸不淡:“不是因为他能打。
是因为他在江西打出了名声,回来带六期,学生们服他。
军校需要这样的人。”
顿了顿,又补了一句:“打仗的事,他不掺和最好。”
掛了电话,大队长端起桌上的白开水,抿了一口。
他放下杯子,翻开日记本,提笔写了几行字:“景诚自江西归来,战功卓著,然不可使其骄纵。
景诚非將才,乃帅才之辅才。
用之得当,可收奇效。”
写完之后,他搁下笔,靠在椅背上,闭了一会儿眼睛。
大队长对李守愚的定位,从来就不是“能打”
。
在他眼里,李守愚这个人——不是最能打的,但是最贴心的。
华阳那一背,背的不是一条命,是一份“我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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