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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对视了大约一秒,然后同时移开了目光。
那一眼里交换的信息量,大概够写一篇三千字的报告。
胡璉的意思是:你看见了?戴笠的意思是:看见了。
胡璉的意思是:那你怎么不说说他?戴笠的意思是:你让我怎么说?
胡璉扛著枪走了。
走了两步又回头:“师座,您还是別来前面了。
您站这儿,属下发號施令的时候老得瞄著您站的位置。
分心。”
回师部的路上,李宇轩走在前面,戴笠走在后面。
五月的鲁南,风沙很大,吹得人睁不开眼。
路边躺著一辆翻倒的大车,车轮还在转,拉车的骡子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更远一点的地方,几个士兵正在挖坑,旁边摆著几具用白布裹著的尸体。
没有棺材,没有墓碑,坑挖好了,把人放进去,土一填,就算完事。
有个士兵蹲在坑边,从怀里掏出一块布条,拿炭笔在上面写了几个字,插在土堆前面。
布条上歪歪扭扭写著一个名字,和“民国十七年五月”
。
李宇轩停住了脚步。
戴笠顺著他的目光看过去,看了片刻,把目光收回来。
他没有问师座在看什么,也没有在小本子上记任何东西。
当天晚上,李宇轩坐在弹药箱上,翻开了那本蓝布封面的日记本。
他翻了翻前面写的那几篇——“亲赴韩庄前线,审度地形”
“坐镇临城指挥,官兵用命”
“邹城以北,目睹胡伯玉率部衝锋”
。
一篇一篇翻过去,每一篇都工工整整,每一篇都像模像样,每一篇都写得跟大队长的日记一个调子。
他翻到最新的一页,拿起毛笔,蘸了墨。
写了一句:“今日又死了十七个人。
我不知道他们的名字。”
写完之后他看著这行字看了很久。
然后他把这一页撕下来,揉成一团,扔进了弹药箱旁边的火盆里。
纸团在炭火上卷了卷,腾起一朵火苗,很快就烧没了。
他重新蘸了墨,在日记本上写道:“五月某日。
邹城以北。
胡伯玉率部清剿残敌,毙伤二十余,俘虏四十余。
我军伤亡十七人。
学生坐镇指挥,官兵奋勇,校长英明。”
写完,他把日记本合上,吹灭油灯,和衣躺在了门板上。
三天后,大队长的电报到了。
一封是发给师部的嘉奖令,另一封是发给李宇轩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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