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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今东浙备兵高其佩之妹也。”
(清景星构《山斋客谭》)尸体会不会动,我们不得而知,不过高氏父子都是清代名臣,其佩且以指画擅名,是很多人都知道的。
唐代说部中有张泌《尸媚传》一种,所述多为女鬼蛊惑生人之事,姑不论其事之可能与否,要与尸恋现象截然二事,不得混为一谈。
85除上文所已引用的外,下列诸种作品也可供一般的参考:霍尔《恐惧的研究》,载《美国心理学杂志》,1897年与1899年;布赖恩《尸恋》,载《心理科学杂志》,1875年1月号。
86我国生理旧话说,女子七岁生齿,二七十四岁经至,七七四十九岁经绝;虽近刻画,但“经绝”
一词,颇可沿用;英文名词是meerigeoflife。
87有一位极有地位与声誉的朋友告诉译者,他的一位哥哥就是这样一个人;这位哥哥在五十岁以前是一个道学先生,主张一生不二色,对亲戚朋友中有娶妾狎娼的人,一向取深恶痛绝的态度;但五十岁以后,忽然把家里的使女勾引成奸,并且还有了孩子!
88孔子在《论语·季氏》里说:“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
中国文献里关于年龄的个别心理的观察,无疑这是最早的一种了;此种观察的大体准确,也是不容怀疑的。
本节的讨论当然是属于第三个阶段,而霭氏的这几句话又不啻是“戒之在得”
一语的注脚。
不过以前的人似乎不大知道,在“老之将至”
的阶段,也未尝没有一个“血气不定”
的时期。
血气既衰而又不定,“色”
的刺激铄于外,而“得”
的反应迫于内,于是本节所说的一种歧变现象便势所难免了。
89中国人到此年龄,男的喜欢收干女儿,女的喜欢收干儿子;尤以男的收干女儿的倾向为特别显著,几乎成为一种风气。
仅仅收干女儿还算是俗不伤雅的。
等而下之就是纳妾、蓄婢、狎娼、捧坤角一类的行为了。
风流自赏的文人,到此特别喜欢收女弟子,例如清代的袁枚(子才),也属于这一类现象。
诸如此类的行为,霭氏这一段的讨论便是一个最好的解释。
90中国以前在妾制流行的时代,这种能自制的人自所在而有。
第一流,不置姬妾;这是不多的,但有。
第二流是纳妾的,但遵守一些传统的规矩,例如四十无子始娶妾,或不娶旧家女为妾之类。
第三流是虽有姬侍,却备而不用,甚至到了可以遣嫁的年龄,便尔放出择配。
这三种人,算都是有品德的了。
宋张邦基《墨庄漫录》说:“李资政邦直,有与韩魏公书云:‘前书戏问玉梳金篦者,侍白发翁,几欲淡死矣……’玉梳金篦,盖邦直之侍姬也。
人或问命名之意,邦直笑曰:‘此欲所谓和尚置梳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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