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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鸳鸯阵,共十二人。
军阵这种东西,不是说越完善越好。
而是要综合全方面的考虑。
比如要考虑机动性。
追敌时的速度和效率。
比如要考虑冲锋时的一致性。
不能说一冲锋就自乱阵脚了?
比如要考虑变阵的灵活性。
一個好的军阵,自当有龙蛇之变,以应对战场上千变万化的瞬息局势。
这种军阵,每增加一个人,所需要付出的训练时间和需要记住的口令旗语那都是成倍增长的。
换句话说,一個12人的军阵,可能需要训练7個月就可以做到令行禁止。
配合密切,默契无间。
可如果这个军阵变成了13人,或许需要1年多才能做到这样的地步。
这,就是最大的区别。
或许会有很多人心中默默在想,為什么不在阵中央多增加几名长弓兵。
以此来增加杀敌的效率。
為什么不在阵前多安排一名盾牌手。
以此来增加冲锋的威势!
可是伱要记住,伱绝不会比这些要亲身上阵杀敌卖命的人多考虑到任何一丝的细节。
“进!
前进!”
出身瓦尔领,由于吃的多而被家里人嫌弃,后被托尔看中挑选为亲兵,15岁便跟随雄鹰军远征兽人帝国,又独自在兽人帝国血石领坚守数年,今年只有22岁却已升任队长的亨利神情冷峻的大声喝道!
之前提到过,因萨帝国的主体民族为盎格撒克族。
基本上全都是海盗悍匪的后代。
吃人、炼铜这种恶习也是从因萨帝国传来的。
否则血腥高地都存在千年之久了,从来没吃过人。
怎么朱珂金一来,碎颅就开始吃人了?
这种白皮加黑皮的青皮混种,虽恶贯满盈,但长得却是人高马大,人模狗样。
个子都很高,骨架也很大。
眼睛也不小。
故而除了与兽人相比外,在人族的国度内,盎格撒克族算是较为威猛的。
这种身体素质决定了他们天然的力气大。
故而因萨士卒多用更为沉重的长枪为主,而非长刀。
正所谓一寸长一寸强,与因萨士卒作战,往往还没近身,便被乱枪戳死。
而这,恰恰是鸳鸯阵诞生的由来。
其中狼筅兵手持的“狼筅”
,是一個形似圣诞树的三角形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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