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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顶着雪的压力把头摆来摆去。
在这次雪崩中,滚下来的有瓷实的陈雪,也有松散的新雪,就这么压在了他头上。
真不知他摆头是有意而为之,还是精神错乱导致的。
当地的牧师不同意将他埋在神圣的教徒墓地,因为没有人可以证明他是天主教徒。
在施伦斯居住期间,我们经常跑老远的路到山上的那个小客栈去过夜,次日翻山越岭前往马德莱恩屋。
那家客栈是老字号,非常漂亮,饭厅的木墙壁由于常年擦拭,像绸缎一样闪闪发亮。
桌子和椅子也都是这样。
我们把卧室的窗子打开,两人紧挨着睡在大**,身上盖着羽毛被子,觉得星星近在咫尺,一颗颗都亮晶晶的。
次日清晨吃过早餐,我们整装上路,开始摸黑爬山,头顶闪闪发亮的群星,肩扛滑雪板。
随行的脚夫带的滑雪板很短,背负的行囊却很沉重。
我们之间展开竞赛,看谁爬山时背的东西最重。
不过,任何人都比不过那些脚夫——那些脚夫是当地的农民,身材敦实、少言寡语,只会说当地的蒙塔丰河谷方言,爬起山稳稳当当,就跟运辎重的马一样。
到了山顶,只见那阿尔卑斯高山俱乐部位于白雪覆盖的冰川旁,建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脚夫靠着倶乐部的石墙卸下背囊,接着便索要劳务费,数目比商定好的要多。
一旦把钱拿到手,他们便踩着短短的滑雪板如飞而去,快得就像一阵风。
我们的朋友中有一个德国姑娘,她陪我们一起滑雪,是个高山滑雪的高手。
她身材娇小,体态优美,背的行囊跟我的一样重,而且背的时间比我长。
“那些脚夫老是用古怪的目光看人,就好像巴不得咱们摔死,然后将咱们的尸体背下山去。”
她说,“上山前,价钱由他们定,但末了每次都坐地涨价。”
在施伦斯过冬,我留了大胡子,以防高山雪地上的阳光太强把脸灼伤,索性连头发也懒得去剃了。
一天下午,天色已经很晚了,我踩着滑雪板沿着运送木材的雪道下山,伦特先生见了我说,在施伦斯山上有些农民遇见过我,称我是“黑脸基督”
。
他说还有些人在酒馆里见过我,把我叫作“喝樱桃酒的黑脸基督”
。
而在蒙塔丰河谷又高又远的另一端,我们雇来协助我们到马德莱恩屋的那些农民,却把我们看作洋鬼子,觉得我们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削尖脑袋也要往高山里钻。
我们不等天亮就出发,怕的是太阳升起后会在我们通过雪崩地段时给我们带来危险。
这种做法并没有赢得他们的称赞——他们觉得我们只是耍耍小心眼,跟其他的洋鬼子没什么两样。
嗅一嗅松林的气味,到樵夫的小屋去睡一睡那儿山毛榉树叶铺成的褥垫,在森林中循着野兔和狐狸出没的小径滑雪,那种感觉我至今仍记忆犹新。
记得有一次我追踪一只狐狸的踪迹,爬上高山,爬到树木生长线以上的地段,最后终于看到了它。
只见它站立起来,右前脚抬得高高的,小心翼翼地停下不走了,随即突然一跃而起,只听得扑啦啦一声响,雪雾纷飞,一只松鸡从雪地蹿起,越过山头飞走了。
记得山风一刮,雪地就起变化,使得滑雪险象环生、危机四伏。
住在高峻的阿尔卑斯山上的木屋中,遇到暴风雪,会叫世界大变样,出门滑雪就得谨慎择路,仿佛步入了一个从未见过的新区域(的确到了一个从未见过的地方,因为周围的一切都变了模样)。
快到春天的时候,我们就到冰川上纵情地滑雪,平稳地、直直地滑,只要两腿站牢便可以保持这种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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