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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什么?你在担心什么?”
“怎么说呢——人物性格。
有几个地方的用词得改一下。
他不会这么说。”
寇斯曼爆出了一个女士在场时不应该用的词。
我冷冷地瞥了他一眼。
“别胡说了,斯麦思,”
他继续说道,“谁更知道邦夫特会怎么说?你,还是一个为他写了四年演讲稿的人?”
我竭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他的话也有几分道理。
“有时,”
我回应道,“一句话在书面上看上去可以,但说出来可能效果不佳。
邦夫特先生是个伟大的演讲家,我十分敬佩他。
他应该能与韦伯斯特、丘吉尔和德摩斯梯尼[2]相提并论——辞藻虽简单,却有摧枯拉朽之势。
你看,以‘决不妥协’这个词为例,你用了两次。
我承认我喜欢多音节词,它可以展示我的博学。
但是,邦夫特先生会说‘顽强’或‘坚持’或‘牛脾气’。
他这么说的原因是它们能更好地传递情感。”
“你负责演讲就行了!我来操心词汇。”
“你不懂,比尔。
我不关心这个演讲是否有政治意义,我的工作就是做好角色扮演。
我无法从我的嘴里说出角色不会用的词。
它听上去像山羊嘴里吐希腊语一样假。
如果我用他的话来完成演讲,那它就会自动传递政治意义。
他是个伟大的演说家。”
“听着,斯麦思,我们雇你来不是写讲稿的,雇你来是——”
“住嘴,比尔!”
达克打断道,“也别再说‘斯麦思’之类的话了,行吗。
你怎么看,罗杰?”
克里夫顿说道:“照我的理解,头儿,你只是对一些词汇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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