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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令各省教育厅、民政厅令仰饬属查禁缠足束腰穿耳束胸诸恶习由》,载《内政公报》,1929(11),21~22页。
[46]《北平市取缔妇女奇装异服暂行办法》,载《北平市市政公报》,1934(270),3~4页。
[47]《平市厉行取缔奇装异服》,载《妇女年报》,1935(5),25页。
[48]《取缔奇装异服,彻底整顿风化》,载《京报》,1935-04-19(6)。
[49]1933年内政部要求各地根据需要试办女警,北京在1934年也开始训练女警察,并于九月开始工作,起初在各冲要地点执勤,以及协助调查户口。
可参见:体扬:《北平市的女警察》,载《市政评论》,70~72页,1934(1);姜虹:《试论近代中国的女子警察》,载《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1(6)。
[50]《公安局再申前令,严行查禁奇装异服》,载《京报》,1935-06-15(6)。
[51]《论女子之服装与健康》,载《中国卫生杂志》,二年合集,311页,1931。
[52]林莲莹:《妇女束胸与束腰之起源》,载《玲珑》,1933(42),2319~2320页。
[53]金天翮:《女界钟》,17~18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
[54]姚霏:《近代中国女子剪发运动初探(1903-1927)——以“身体”
为视角的分析》,载《史林》,2009(2)。
[55]黄女士:《论妇女们应该剪头发》,载《晨报》,1919-12-05(11)。
[56]蕙塘女士:《我对于妇女剪发的管见》,载《晨报》,1919-12-08(5)。
[57]梅生:《女子剪发问题》,见《中国妇女问题讨论集》,第六册,128页,上海,上海新文化书社,1923。
[58]毛子震:《女子剪发问题的意见》,载《医事月刊》,1920(6),1~6页。
[59]《教育部禁止女子剪发》,载《妇女杂志》,1924(2),297~298页。
[60]健孟:《女子为什么不可以剪发》,载《妇女杂志》,1923(2),34页。
[61]《女学生实行剪发》,载《晨报》,1920-1-31(6)。
[62]《女附中拒绝剪发女生入校》,载《顺天时报》,1927-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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