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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马巴来了!”
掌柜的也在柜上,大声招呼:“快请进!”
马爷向掌柜的行个礼,笑道:“撒巴!”
那掌柜姓撒。
小饭庄不大,但也算窗明几净,北边摆着两张桌子,尚有三两个客人,吃着羊肉锅子,脸红扑扑的。
马爷与这儿有点渊源,不止“常客”
这么简单,跟伙计们打了招呼,直接领着天禄去了厨房。
饭庄虽小,人家前后厨是分开的,也很干净,天禄心里有点儿复杂的滋味,也许是在拿自个儿的小饭铺和人家的饭庄在比较,奇怪的是,平日里怎么就不知道比较,也不觉得比较一下会有什么意义呢?也是,怎么才叫“香”
?好吃?别人觉得好吃就是香,所有人都觉得好吃,就是排第一的香?但是,做菜仅仅就图个“好吃”
吗?他脑子里跑马灯似的走了无数想法,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
大厨正捧着碗在吃饭,好似就知道马爷要问什么,笑着指了下后头,说:“人在院儿里哪。”
天禄这才明白,马爷是到这儿来找人的。
后厨通向一个小院儿,有人在院儿里杀羊,准确地说,是宰羊。
那人背对着他们,身材非常高大,比天禄直高出一个头,光着后脑勺,只穿一件麻布褂子,罩上青色棉背心,袖子挽到了肘弯,手臂肌肉发达。
羊的血早已经放干了,角落里放着俩盆儿,里面山楂糕似的凝着两盆羊血,旁边一个木架子上晾着好几张羊皮。
马爷咳了一声,那人回头瞅了他们一眼,咧嘴一笑,哼哼了两声,立刻便转头回去,继续做他手中的事情。
这一瞬,天禄已看清其相貌:年纪四十上下,皮肤白而微胖,眼睛细长,很端正的样貌,不仅如此,他的双眼流露出单纯质朴如婴孩一般的神态,仿佛从未经历世事风霜。
可是他手里拿的是凶器,是刀,一只整羊正在被他东一刀西一刀分割。
马爷走上前,天禄跟着他,两人都看着那长长的案板,以及案板上的羊身。
天禄的眼睛缓缓睁大,他被那人的刀法吸引住了。
他只看到那人的手在移动,耳边是初春开河时冰块解冻发出的那种低沉的夸夸声,案板左右各放着一大铁盆,一个装着下水,不一会儿,羊头、上脑、里脊、羊尾、两只羊前蹄、两只羊后蹄逐一轻巧地跳进了另一个。
就跟过年时小孩舞烟火条似的,哗哗声中,那人手腕一转,将四只羊腿分了下来,再不急不忙,双手掌心往里,捧着肋排将其放入盆中,刀背往肋排中间飞快一压,啪,啪,啪!
原本弓背一样凸起的肋排断成三截,叠在了一起,那人继续移了移步子,拍巴掌似的用刀身将四只东倒西歪的羊腿并列理好。
整个过程,他目不转睛,一声不吭,连呼吸都似不会牵动鼻翼,静得很,这种静,有种让人敬畏的威严在里面。
马爷拉了拉天禄的衣角,低声说:“注意看,这是羊后腿儿上最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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