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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少年(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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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里地上铺的是稻草,厚薄不均,睡着硌得慌。

灶台是三块石头垒的,锅里煮的通常是稀得能照见人影的粥。

但他咬着牙,把侄子领回了家。

陈承瑢的媳妇不太乐意。

她叫李氏,隔壁村的,比陈承瑢小两岁。

她嫁过来的时候,带了一床棉被,一口铁锅,这是她的全部嫁妆。

她生了两个娃,大的是女儿,叫阿秀,八岁,小的是儿子,叫陈狗剩,五岁——跟丕成一样大。

家里四口人,每天煮一锅粥,勉强够吃。

现在多了一个侄子,就意味着她那两个娃要少吃一口。

她嘟囔了几句,说家里揭不开锅,说多一个人多一张嘴,说这侄子命硬克父母,指不定要给家里招灾。

陈承瑢没理她。

他蹲在地上,把自己的破棉被撕了一半,给丕成铺上。

然后他站起来,对媳妇说了一句话。

这句话在任何史料里都没有记载,但后来阿秀对人说,她爹那天说的是:

「我堂兄没了,侄子没人管,我不管,谁管?」

李氏不说话了。

她知道她男人犟。

他决定的事,十头牛也拉不回来。

从那天起,丕成管陈承瑢叫「叔」,管他媳妇叫「婶」,管阿秀叫「姐」,管狗剩叫「弟」。

他再没叫过任何人「爹」或者「娘」。

那两个字,在他心里,已经跟着父母一起埋了。

八岁起,丕成就成了家里的牧牛郎。

每天天蒙蒙亮,他就赤着脚,赶着三头水牛上紫荆山。

牛在山坡上吃草,他砍柴、挖野菜、捉泥鳅。

紫荆山是桂平北边那片连绵的丘陵,山里有一种红壤,下雨天粘鞋子粘得走不动路。

丕成赤着脚,脚底板上的老茧磨得跟牛皮似的,在红泥里走得飞快。

他有个习惯——砍柴的时候,喜欢把柴刀甩出去,插在十步开外的树桩上。

一开始十次中两三次,后来十次中七八次,再后来,几乎百发百中。

村里的猎户看见了,说:「这娃子,是块当兵的料。

没人当真。

一个穷得叮当响的牧牛郎,能当什么兵?

十岁那年,陈承瑢省吃俭用攒了半斗米,送丕成去村塾读了半年书。

教书的陆先生是个老廪生,一辈子没考上举人,在村里教几个农家孩子识字,换几斗米糊口。

他教的是《三字经》和《百家姓》,间或讲几句《论语》。

丕成学得快。

半年里,他认了三百多个字。

陆先生摸着他的头说:「你这孩子,脑子灵。

若能读十年书,考个童生不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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