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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接受了馈赠,并且懂得了对施恩者予以容忍。
虽然他对这个世界极为痛恨,但对自己那不名一文的主人忠贞不渝。
14个月后,我与他相识了。
他仍然执拗地坚守着岗位。
恢复了昔日可爱的外表,脖子上雪白的绒毛衬托着他聪明、秀气的脸,那对直直竖立的耳朵格外引人注意。
他一旦发觉我的腿并非他所寻找的主人的腿时,就不再抬头看我了。
接下来的10个月,无论我表示如何友好,他仍只是专注地守望着。
而我,就像一个陌生人一样,丝毫得不到他的信任。
这个忠心耿耿的家伙在渡口守望了整整两年。
他之所以没有返回山里的老家,并非因为路途遥远,也不是担心会迷路,而仅仅因为他始终坚信不移——正是那个罗宾,神一样的罗宾希望他留在渡口。
于是他就留了下来。
他来来回回地渡河,只要觉得有达到目的的可能,他就一定会去。
一只狗渡一次河的费用是一便士,照这样算来,到巫利停止寻找时为止,他已经欠摆渡公司好几百英镑了。
他要嗅跨过跳板的每只裤脚,据我估算,总共是600万条腿。
即使都是白费周折,他也依然忠贞不渝,从未动摇过。
长期的紧张和操劳使他的脾气明显变得乖戾了许多。
罗宾后来的情况怎样我们不得而知。
一天,一位强健的赶畜人迈步走下船台,此时,巫利与往常一样检查着这个陌生人,他忽然激动起来,脖子上的毛根根直立,浑身战栗着,发出低沉的吼叫,他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到这个赶畜人的身上。
船上的一名工人误会了,冲这个陌生人喊道:“喂,伙计,你可别惹那只狗。”
“谁惹他了,你这傻瓜,恐怕是他在惹我呢。”
此时,一切解释都是没用的。
巫利的态度有了一个180度的大转弯。
他讨好地向赶畜人摇起了尾巴,这是他几年来头一回这样使劲地摇尾巴。
说来简单,那个赶畜人多利,是罗宾的一个老熟人,他的部分装束、手套和那条羊毛围巾都是从罗宾那里拿来的。
巫利嗅到了他主人的气味,同时对能重返偶像主人的身边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于是欣然放弃了守望渡口的职责,并明确表示愿意跟随戴着这副手套的主人。
多利很高兴地接受了,带他回到了德比郡那个群山环绕的家中。
巫利又成了一只看管羊群的牧羊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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