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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爹当年弹了七个月的琴,和大成哥也喝了七个月的酒,熊丫头啊,当年八音楼里头,他可是我们的这个。”
陈小挥竖了一竖大拇指,无人应答,她多少有点尴尬,“大成哥……你怎么不在楼里了?”
“陈老爷的地方哪里是我们这些小民去得的?”
汉子的脊背耸了耸,“老爷仁义,还能赏口饭吃。”
“什么时候的事情……怎么不来找我?”
陈小挥话一出口就知道有多蠢,送人情的是她丈夫,料理产业的是她的父亲,从她嫁进陆家的那一刻起,和这些人就已经有了不可逾越的鸿沟。
十五年的流逝没有在她脸上留下多少岁月的痕迹,可是大成已经老得像个长辈,他含混了一声:“夫人、小姐,当心路滑……兰小姐十四岁了吧,这真快呀。”
真快啊,酒楼里的摆设似乎还没什么变化,连他们当年亲手砍下松木做的酒壶都还在,可这一屋子人都已经不认得了。
盆里的火不死不活地烧着,一屋子的客人想必才来不久,靴子上的雪甚至还没有化干净,为首的一个把双脚架在铜盆上,挑衅样地说:“你不是歌者?唱啊,唱一段我听听。”
他摘下墙上的七弦琴,挥臂扔了过去。
屋角坐着两个男人,衣服都已经脏得看不清质地和颜色,年轻的那个不过十七八岁,年长的那个也不会超过三十,年长的那人伸手接住了琴,肩膀牵动伤口,鲜血立即流了出来。
“我不会弹琴,不过可以唱几句。”
男人深深吸了口气,手掌在琴面上拍了起来,一下、一下、两下、两下,他终于找到了节奏,抖了抖乱发,开始唱——
归去来,
远方的鸿雁,
故国虽已是焦土,
你还有何处可流连?
莫要学那北方的饿鹰,
被鲜血和腐肉污了爪间;
莫要学那东方的蓝谷,
错把脂粉香浓当作家园。
“吃人的饭,掀人的桌子,说的就是你这种人。”
陆轻爵大咧咧走了进去,在他身边坐下:“我倒是不知道,西边的兄弟们打仗不怎么样,编排小曲儿还真是有一手,杨景枫,东方不好,你来做什么?”
“陆轻爵”
,歌者慢慢放下琴,“江东的酒色之徒,是不懂得气节两个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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