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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关于露兜的传说中,被汉译为“巫女”
的,恐怕应该是yuta①。
直到现代,yuta的婚姻仍然是不公开的事实婚姻,又或者据说成为yuta丈夫的男人难以长寿,因而当地人不愿与其成婚的地方有很多。
至于大小的祝女①神人,原则上是由家中主妇担任的,何时开始变成现在这样,已经被彻底忘记。
在这一点上,其与本州的物忌、女神现的存在最为显著不同。
朝廷的斋宫②和斋院制早就中断,而其威势虽然远不及琉球的闻得大君,但她归根到底还是不会与男性结缘。
在各处的大型神社中,直到维新变革为止,流传着很多选择洁净女性侍奉神灵的实例。
若偶然有组成平凡家庭的巫女,便能看到为了在继续其职分与保持其家庭俸禄之间进行妥协的新努力的痕迹。
由长女继承家业而让其弟弟分家的做法,在农商之家也不算罕见,在一些地方甚至被视作不成文的法律,但这也还是因出生顺序而决定的。
然而,在女性任神职的家庭,则是无论长幼,均由女儿继承,男子则至少在表面上看来不过是家庭成员而已。
因此,如果允许她们缔结世间的普通婚姻的话,那么她们身边就会出现两种比兄弟更加亲近、更加深系利害的人。
其一是她们的丈夫,如果不愿意让自家的职分转移到外人身上,那么这个家将不得不服从于赘婿的支配。
其次是自己生的女儿,让其继承家业。
这样做虽然看起来比传给侄女更为自然,但她们的儿子长大后仍然会碰到同样的问题。
也就是说,女性作为姊妹神为自己的兄弟担任神威中介的机会消失了,只有她们的丈夫和成长起来的儿子能够将她们的灵力用在生活中。
仅在我所知道的例子中,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越前的今立郡,有称为廷廷的神职家系,以由女性代代继承为一家的脸面。
类似这样的家族应该还有很多,但因为没有记录而无法列举确切的例子。
总而言之,这种家庭的男性成员认为这是自己家的非凡之处,因而一直遵守其约定而没有不平。
但是,现在的新民法实行以后,这种另类的例子必然不再被认可。
然而,冲绳方面似乎从最初就没有出现像代代赘婿这样一种家庭制度,其实际到底又是怎样的呢?希望今后的年轻学者能够彻底搞清楚。
这也是对伊波氏的辛劳和创见最为有效的致敬方式。
研究民法历史的各位可能已经注意到了,日本虽然是养子制度特别发达的国家,但其中以继承为目的的养子是比较晚近才出现的。
即使同是婿养子①,并不全是因为家里只有女儿没有儿子。
从外姓引入男子,看起来另有目的。
无论子代有几个兄弟姐妹,都必定会指定其中一个女儿,将家交由其配偶继承,这种情况才算是母系继承。
不过,现在还没有发现某些能够看到这种痕迹的特殊家规。
如果说有的话,那也是仅限于女性有正式职务的巫祝之家的做法。
然而,她们被允许有寻常婚姻,是因为后来的时代产生了这样做的必要性。
在这里,对这一研究具有无可比拟的重大意义的,是中世以后社会情况出现差异而相互独立地发展起来的两种家族制的比较。
其探明了按照冲绳所说的祝女、神人的职务继承法,尤其是onari神的信仰衰退或逐渐变化的路径。
尽管侍奉神灵的洁净处女难以坚守世俗的独身生活的原因在北方和南方都存在,但与内地制定年限,收缩职能,又或者设置赘婿继承,以期家族血统不会断绝的做法相反,岛上最高位的闻得大君已经改为由其他家族嫁来的王妃担任的制度。
其下的大阿母志良礼①和阿姆加那志②应该也照此方式,不再留在各自血统纯净的家中。
如此一来,继承关系又变成了什么样子呢?应该没有超出原本一定的尊贵范围,但至少各个家族的男性族长们不能再利用其优秀家系的onari们的灵力了。
然而,直到接近这个旧体制的终结为止,民间仍然有男性得到各自姊妹的守护,又或者有根据姊妹智慧的暗示决定行动方式的习俗,即便不过是梦,但也并未消亡。
这一点正是我等民间传承这一学问的兴味所在。
如果诸君由此而能够注意到这残留的两端习俗是到达什么分界线后互相抵触或调和的,即便难以为如今世界上所议论的家族制发达问题直接提供参考,但至少能在日本上代史中繁难的几十页上投下骤然明亮的光,进而让人们注意到岛内仍有很多人生的未知之处,为向来偏重于书斋作业的文化研究并非幸福之事而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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