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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做了一件麂皮背心,上面缝满了口袋,每个口袋里都装了一枚二十美元的金币。
缝完口袋,他把金币挨个儿装进去,再把口袋挨个儿缝死。
他计划在这件背心外面套上那件他原本用来做样子的西装马甲。
可是那样就太热了,没办法,可以放钱的防盗腰带放不下那么多金币,更何况金币装进去会铿锵作响,而不是沙沙作响。
可他必须带金币,那是他在战时离开这个国家后唯一花得出去的钱。
而且,装满金币后的背心几乎可以当防弹衣穿。
到时候,谁也不知道下个转角等着他的是什么,而且拉丁美洲国家挺乱的。
此外,每个周日下午,他都会去找住在附近的韦斯特波特高中老师,跟他学西班牙语会话。
总而言之,他开始按照这个日程表活动,保持着愉快的心情和忙碌的生活。
那天晚上,他把福特敞篷车锁进当铺后面的车棚中,拉撒路瞟见旁边是一家啤酒馆,想起他外公总会在回家前去那儿喝一扎慕勒白啤酒。
这一整个冬天,他脑子里总是时不时在转,到底怎样才能轻松而不失自然地与他的家人重逢。
他希望能以朋友的身份去他们的(也是他的!
)家中做客,可是他怎么也无法走上门前的台阶,按响门铃,声称自己是他们久未联系的表亲,或者说是他们朋友的朋友,从帕迪尤卡来。
他没有一个把他自己和他们一家联系起来的人可说。
他相信,要是他撒一个复杂的谎,外公一定会识破的。
于是,就像极轻柔地演奏乐章一样,他决定从另外两个地方找机会:一个是他家人(他的外公除外)常去的教堂;还有一个就是外公想暂时逃离他女儿一家子时去消遣的地方。
拉撒路很肯定他没搞错那座教堂。
他去做礼拜的第一个周日就找到了那段回忆。
虽然他发现自己早到了三年时有些惊慌失措,但在教堂,他发现了一件更令他震惊不安的事情。
他看到了他的母亲,一晃神,他差点把她错认成那对双胞胎姐妹之一。
但他几乎立刻就明白了为什么会这样:既然莫琳·约翰逊·史密斯是他的生母,那当然也相当于是他那对胞妹的生母。
不管怎么样,他受到了强烈的震动。
幸亏当时他得随大家一起唱几首赞美诗,听牧师长篇大论地布道,这个过程让他的心情得以平复。
他尽量不让自己看她,其余的时间都用来去找寻他的兄弟姐妹。
那之后,他又在教堂见到了母亲两次,后来终于可以毫不畏缩地直视她,甚至将眼前这个年轻漂亮的主妇与他记忆中逐渐模糊的母亲形象融合到了一起。
但他依然觉得,要不是对莱皮丝·拉祖莱和罗蕾莱·李有着清晰的记忆,他怎么也不可能一下子就认出她。
虽然不符合逻辑,但他以为此时的母亲应该是个更年长的女人,和他离开家时她的样子差不多才对。
尽管牧师向其他教区居民介绍了他,但做礼拜时他并没有和母亲或兄弟姐妹有过实质性的接触。
不过,他还是继续每周都开着汽车去教堂,心想有机会的话,总有一天能和母亲或兄弟姐妹搭上话,提出把他们捎回家——和教堂隔着六个街区的本顿大道。
春天的天气不会总是这么干燥无雨。
他对外公常去的消遣之处不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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