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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像这本《圣经》那样,是终年到尾不准碰一碰的摆着。
马伯乐的父亲,本是纯粹的中国老头,穿着中国古铜色的大团花长袍,礼服呢千层底鞋,手上养着半寸长的指甲。
但是他也学着说外国话,当地教会的那些外国朋友来他家里,那老头就把佣人叫成“Boy”
,喊着让他们拿啤酒来:“Beer,beer!”
等啤酒倒到杯子里,冒着白沫,他就向外国朋友说:“please!”
是凡外国的什么都好,外国的小孩子是胖的,外国女人是能干的,外国的玻璃杯很结实,外国的毛织品有多好。
因为对于外国人的过于佩服,父亲是常常向儿子们宣传的,让儿子学外国话,提倡儿子穿西装。
这点,差不多连小孙子也做到了,小孙子们都穿起和西洋孩子穿的那样的短裤来,肩上背着背带。
早晨起来时都一律说:
“格得毛宁。”
(G)太阳一升高了,就说:“格得day!”
(Goodday)见了外国人就说:“Hello,Howdoyoudo?”
祖父也不只尽教孙儿们这套,还教孙儿们读《圣经》。
有时把孙儿们都叫了来,恭恭敬敬地站在桌前,教他们读一段《圣经》。
所读的在孩子们听来不过是“我主耶稣说”
,“上帝叫我们不如此做”
,“大卫撕裂了衣裳”
,“牧羊人伯利恒”
,“说谎的法利赛人”
……
听着听着,孩子们有的就要睡着了,把平时在教堂里所记住的《圣经》上的零零碎碎的话也都混在一道了。
站在那里挖着鼻子,咬着指甲,终于痴呆呆的连眼珠都不转了,打起盹来。
这时候祖父一声令下,就让他们散了去。
散到过道的外边,半天工夫那些孩子们都不会吵闹。
因为他们揉着眼睛的揉着眼睛,打着哈欠的打着哈欠。
还有守安息日的日子,从早晨到晚上,不准买东西,买菜买水果都不准的。
夏天的时候,卖大西瓜的一担一担地过去而不准买。
要吃必得前一天买进来放着,第二天吃。
若是前一天忘记了,或是买了西瓜而没买甜瓜,或杏子正下来的时候,李子也下来了,买了这样难免就忘了那样。
何况一个街市可买的东西太多了,总是买不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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