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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往南走了七天。
七天里,朱焕之学会了三件事:看天色辨风向、听水声知深浅、以及,那个武將叫林义。
名字是他自己说的,那天朱焕之问他:“我总不能一直不知道你叫啥吧?”
那人愣了一下,然后闷声说:“林义,双木林,义气的义。”
朱焕之点点头,记住了。
林义,第一次见面拔刀要杀他的人,现在站在他身后,替他挡著海风。
第七天傍晚,桅杆上的瞭望哨喊了一声。
林义衝到船头,手搭凉棚看了很久,然后回头对朱焕之说:
“到了。”
那天夜里,船靠了岸。
岸上有火把,有人影,朱焕之被林义抱下船时,脚踩在沙滩上,软软的,往下陷。
火把光里,十几个人站在沙滩上,皮肤黝黑,腰里围著布,手里握著长矛,为首的是个老头,脸上刻著花纹,目光在他们身上扫来扫去。
南洋汉子中走出一个,跟那老头嘰里咕嚕说了一通,老头听著,时不时看朱焕之一眼。
说完,那南洋汉子回来,对林义说:“他们是渤泥土人,这个村子叫丹绒,老头是村长,叫阿都拉,问我们来干什么。”
林义看向朱焕之。
朱焕之想了想,说:“问他,能不能借块地方住一晚。”
阿都拉听完翻译,点了点头。
同一夜,郑成功坐在书房里,对著洪旭的信。
“已斩乳母及其子,余者留用。”
余者留用。
郑经活著,董氏活著。
陈永华端粥进来,郑成功没动。
“那个孩子到哪儿了?”
“算日子,该到渤泥了。”
郑成功看向窗外黑沉沉的海,没再说话。
第二天天亮,阿都拉请他们到屋里坐。
地上铺著草蓆,端上来的是烤鱼和木薯。
林义站在朱焕之身后,手按著刀柄,没坐。
阿都拉嘰里咕嚕说了一通,翻译说:“他问,你们来渤泥做什么?”
朱焕之放下木薯,说:“找地方。
能种地、能打鱼、没红毛番的地方。”
阿都拉听完,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指了指东边。
翻译说:“往东走两天,有一片地,没人住,土很黑。
但那里有老虎,有野猪,还有……”
他顿了顿:“还有红毛番。”
朱焕之愣住了:“红毛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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