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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起一件事。
前世他看过一本书,叫《国姓爷的末路》,书上说,郑成功是1662年六月死的,死前怒骂郑经,下令杀妻杀子杀长孙。
书上说,他死的那天,台湾暴雨,海水倒灌。
那是歷史。
现在歷史变了,他献了青蒿,郑成功比歷史上状態好,但疟疾这东西,不除根就会復发,而且一次比一次重。
除非。
除非有金鸡纳树皮。
他知道这东西,南美產的,西班牙人运到马尼拉,能治疟疾,他想起两个月前救的那个西班牙船长,费尔南多。
那人临走时说:“监国救命之恩,费尔南多记在心里,往后有用得著的地方,派人去马尼拉找我。”
马尼拉,来回至少一个月。
郑成功撑得到吗?
他攥著信纸,攥得皱成一团。
门外忽然有人喊:“监国!
林朝兴回来了!”
朱焕之猛地站起来。
林朝兴跪在沙滩上,浑身是泥,嘴唇乾裂,眼睛红得嚇人。
他身后跟著五个人,船还停在海上,桅杆断了一根。
“监国,”
他的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臣……没拿到药。”
朱焕之脑子里嗡的一声。
“费尔南多不在马尼拉,他的人说,他上个月去了吕宋,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林朝兴跪在那儿,膝盖陷进沙子里。
“臣等了他五天。
没等到,船上的粮食快没了,只能回来復命。”
他说完,低著头,等著。
等监国骂他,罚他,赶他走。
朱焕之站在那儿,看著他。
太阳照在沙滩上,烫得能煎鸡蛋,海浪声一下一下的,像在催他做决定。
他忽然想起郑成功那句话:怕就对了,在这地方,不怕的人才活不长。
他怕,他怕得要死。
但他不能让別人看出来。
“起来。”
他说。
林朝兴抬起头,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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