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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篇文章的动因,是有感于某些批评“寻根派”
文学的文章,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对作品的实际理解上,都不愿作认真的思考与理解,而在一种主观臆想的前提下胡乱指责这一现象而发的。
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创新之作实在面临着“生存危机”
(也许说得太严重了一点)!
我觉得这些作品应该生存,有其生存的价值,绝对不意味着只有这类作品才是至高无上、至美无瑕的文学形态。
我在文章中有点回避“寻根”
这一概念,以及用整整一节谈这类作品的缺陷和可能面临的危机,都鲜明地表述了我的基本态度。
我并不把你和与你类似的作家的写法看作“守旧”
,而是看作一种文学形态,一种内涵着自身审美价值的“形态”
。
在目前创作界,小说已出现了多种形态,我以为,判断一部文学作品成就高低的,不取决于它属于哪种形态,而看它在其所属的形态中达到了何种“层次”
。
这犹如绘画,一幅绘画作品的优劣,不是看它是“国画”
还是“油画”
,而是看它属于“国画”
或“油画”
的哪个艺术层次。
老实说,在我所看过的中外文学作品中,以小说而言,我最喜欢的,还是萧洛霍夫的《静静的顿河》和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
但同样,不能因此而拒斥其它不同形态的文学作品。
作为一个普通读者或文学欣赏者,我可以有自己的偏爱,有自己的选择,不能欺骗自己的感情;但作为一个批评家,我应当极力摈弃自己的偏爱。
也许,前者更多地倚重情感,后者更多地需要诉诸理智。
我理解你的心情。
任何一个作家,究竟选择何种创作方法,终究应以自身的主观与客观条件为依据。
而一旦作出选择,“自信”
与锲而不舍是必不可少的。
我赞成作家不妨来点“偏激”
,只要这种“偏激”
不发展为作家关系间的“宗派”
与单纯的感情用事,只会对文学创作有益。
但无论选择何种“形态”
,采取什么样的写法,我仍然渴望见到作家在自己基地上作出创新的努力。
因为从文学史的角度,估价一个作家的历史地位,不只是看他写了些什么,更重要的是看他为文学的发展提供了一些什么新的东西。
我曾经是你的《山道弯弯》的忠实读者,我相信,我一定也会成为你的《美仙湾》的热心读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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