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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虞帝国之官,司教育者有二职,盖一司普通教育,一司专门教育也。
普通教育专重论理。
《左传》文公十八年:“举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内平外成。”
《孟子·滕文公》:“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
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其施教之法不可考。
专门教育则有学校,其学校曰庠,亦曰米廪。
《礼记·王制》:“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
“虞庠在国之四郊。”
《明堂位》:“米廪有虞氏之庠也。”
以《王制》之言推之,有虞氏国都内外,当有学校六所。
夔之所司,未知属何学校,或夔专司上庠,而下庠及四郊之痒,则属于司徒欤?
有虞之学校有二事:一曰养老。
《礼记·王制》:“有虞氏皇而祭、深衣而养老。”
“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
据说《礼》者之言,则学校所养之老,凡四种:
皇侃曰:“人君养老有四种,一是养三老五更;二是子孙为国难而死,王养死者父祖;三是养致仕之老;四是引户校年,养庶人之老。”
皇侃(488~545),南朝梁经学家。
著有《论语义疏》、《礼记义疏》、《礼记讲疏》、《孝经义疏》等。
有虞所谓国老,殆即前三者,而庶老则第四种也。
以燕礼养老,未知专指国老,抑兼养庶老,其礼亦不可考。
说者以《周礼》释之,大致当亦不远。
《王制》疏:“有虞氏以燕礼者,虞氏云:燕礼,脱屦升堂。
崔氏云:燕者,肴烝于俎,行一献之礼,坐而饮酒,以至于醉。
以虞氏帝道弘大,故养老以燕礼。”
吾意虞学名庠,庠者,养也。
其养之之法,必不止于帝者来庠之时,一举燕礼而已。
凡在庠之老者,必有常年之膳食,如近世各国之有养老金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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