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畅想小说网】地址:http://www.cxtra.net
顺治十八年编审,直省人丁二千一百六万有奇。
至康熙五十年编审,二千四百六十二万有奇,尝疑圣祖深仁厚泽,休养五十年间,滋生不过十分之二。
盖各省未以加增之丁,尽数造报也。
先是巡幸所至,询民疾苦,或言户有五六丁,止纳一丁;或言户有九丁十丁,止纳二三丁。
于是五十一年,定丁额,谕曰:‘海宇承平日久,户口日增,地亩并未加广,应将现今丁数勿增勿减,永为定额。
自后所生人丁,不必征收钱粮,编审时,止将实数察明造报。
’廷议:五十年以后,谓之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惟五年一编审如故。
雍正初,定丁随地起之法,直省丁赋,以次摊入地粮。
于是丁徭口赋,取之田亩,而编审之法愈宽。”
乾隆以降,编审虽停,而户日增。
《石渠馀记》:“明初因赋定役,丁夫出于田亩,迨黄册成,而役出于丁。
凡役三等:曰里甲,曰均徭,曰杂派。
其间累经更制,有银差、力差、十段锦、一条鞭之法。
厥后工役繁兴,加派无艺,编审轻重无法。
里甲之弊,遂与有明一代相终始。
国初,革里正加派诸弊,赋役之法,载在全书,悉沿万历条鞭旧制。
初定三年一编审,后改为五年,凡里百有十户,推丁多者十人为长;余百户为十甲。
届期坊、厢、里长,造册送州县。
由是而府而司,达于部,皆有册。
凡载籍之丁,六十以上开除,十六以上添注,丁增而赋随之。
有市民、乡民、富民、佃民、客民之分。
丁之外,有军匠灶屯站土丁名。
凡丁赋,均合徭里甲言之,曰徭里银。
凡征丁赋,有分三等九则者,有一条鞭征者,有丁随丁起者,有丁随地派者,率因其地之旧,不必尽同。
都直省徭里银三百余万两,间征米豆,其科则轻自每丁一分数厘,重则山西之丁有四两者,巩昌有八九两者。
自康熙五十年,定丁额,于是户部议缺额人丁,以本户新添者抵补。
不足,以亲戚丁多者抵补;又不足,以同甲粮多者顶补。
编审时所谓擦除擦补者,大略如此。
顾有司于民,非能家至而日见,科则既不可强齐,除补且易滋流弊,于是雍正间以次摊入地粮,为均徭银。
自丁归地粮,乾隆五年,遂并停编审,以保甲顶丁额造册。
三十七年上谕:‘李瀚奏请编审造册,所见甚是。
旧例原恐漏户逃差,是以五年编造。
今丁既摊入地粮,滋生人丁又不加赋,则编审不过虚文,况各省民谷数,具经督抚年终奏报,更无籍五年查造,嗣后停止。
’自是惟有漕卫所军丁四年一编审而已。”
“乾隆十四年,总计直省人丁一万七千七百四十九万有奇,距定额方三十余年,所增七八倍。
盖自丁随地起,无编审之扰,自无减匿之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