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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他利用在白金汉作客的闲暇时间努力联合伍德维尔和兰开斯特的力量(亨利·都铎会从法国带军队过来,朵塞特和其余伍德维尔成员会和其他负责接应的英国国内谋反者会合),他后来跑到他以前打猎去的伊利区,从那儿逃到欧陆。
他一直没有回来,直到亨利赢得包斯渥一役并登上王位,他才起程前往坎特伯雷,戴上大主教的帽子,成为不朽的“莫顿之叉”
(英王亨利的税官常说“富者有钱纳税,穷者未必真穷”
,据说这句话就是出自莫顿,故当时以叉来形容莫顿逼税之冷酷)。
这几乎是所有学童对于他的主子亨利七世的唯一记忆。
整个晚上格兰特快乐地耗在翻阅历史课本、搜集王位继承人上。
算算还真不少。
爱德华的五个。
乔治的儿子和女儿。
如果私生的那个和被褫夺公权的那个不算,还有一人有资格继承:他姊姊伊丽莎白的儿子。
伊丽莎白是萨福克公爵夫人,她的儿子是约翰·波尔,林肯伯爵。
还有一个男孩是格兰特没想到的。
在米德汉的孱弱男孩不是理查唯一的儿子。
他还有一个私生子:一个名叫约翰的男孩。
格洛斯特的约翰。
一个在阶级上毫不重要,不过是大家都知道且生活在这个家庭里面的孩子。
在那个时代,带私生子回家是理所当然的事。
事实上是征服者英王威廉一世带动这个潮流的,从那时候起各个征服者都认为此举有利无害。
也许算是一种补偿吧。
他把它抄下来好让卡拉丁使用,心里怀疑着,怎么会有人认为,尤其是理查,除掉爱德华的两个儿子就可以让他高枕无忧。
这个地方简直是,套用卡拉丁的话,有一海票继承人。
个个都应该是理查的眼中钉。
这是头一回他觉得谋杀这两个孩子不但无用,而且是愚蠢的行为。
如果说哪一样特质是洛斯特的理查不会有的,那肯定是愚蠢。
他去查奥利芬特的书,看看奥利芬特对这个明显漏洞的说法。
“奇怪的是,”
奥利芬特说,“理查对于他俩的死没有公布任何版本的说法。”
这用奇怪还不足以形容,这简直是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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