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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卡尔[11]说:“我思,故我在。”
这本是三岁孩子都懂的道理,他却花费了十几年功夫才想出来。
说明一切真理在探索过程中都是很费力气的。
因此,发明裤衩虽然用了十年,但从车夫的智力来看,不能不说已极为难得了。
且说,这裤衩一发明出来,社会上最神气的只有车夫。
他们穿着裤衩,在普天下的大路上,如同走在自己领地上似的横行霸道。
于是一个对他们不服气的妖怪,用了六年时间,发明了这种叫作短外褂的废物。
于是,裤衩的势力顿时衰退,进化到了短褂全盛的时期。
鲜货庄、药材店、裁缝铺,都是这位大发明家的末裔。
继裤衩时期、短外褂时期而来的,是裙裤时期。
这是看着那些穿短外褂的不顺眼,心说有什么了不起的那些妖怪发明出来的。
古代的武士和今日的官员,都属于这类妖怪。
就这样,妖怪们争先恐后地标新立异,以至出现了模仿燕子尾巴的畸形装束。
溯根溯源,人类绝不是盲目乱来,偶然为之,或漫不经心造成的事实,无一不是出于争强好胜的勃勃雄心凝结出来的种类繁多的新花样,为了表明“我和你不一样!”
而穿在身上的。
从这种心理出发,我有了一大发现。
那就是:正如大自然嫉恨真空一样,人类也是厌恶平等的。
在这已经由于厌恶平等,不得不把衣服如同皮毛般穿在身上的今日,如果要人们将构成人类属性之一的衣服抛掉,再回到从前人人平等的原始时期,只能是痴人之举。
就算有人甘愿当个狂人,也不可能回到原始时期的。
在文明人的眼里,那些回归原始的人都是怪物。
若将世界几亿人口全都拉到妖怪的国度里去,就能够平等了吧?因为大家都是妖怪,没有什么可以羞耻的,就可心安理得了。
然而,还是不行。
因为全世界的人都成为妖怪的第二天,妖怪之间又将开始竞争。
假如不能穿上衣服竞争,那就以妖怪之态来竞争。
**也无妨,照样可以制造出差别来。
即便着眼于这一点,衣服也是脱不得的。
然而,在我眼皮子下面的这一伙人,竟然将脱不得的裤衩、短外褂甚至裙裤全都扔在衣架上,丝毫不知羞耻地将本来面目暴露于众目睽睽之下,而且谈笑风生,泰然自若的。
我在前文所说的“一大奇观”
,指的就是这种场面。
吾辈在此谨向文明的列位君子简要介绍一下澡堂子里的所见所闻。
周围太喧闹了,真不知该从何处下笔。
妖怪们做事没有规律,因而,为了做出井然有序的说明,我不免要费些力气。
还是先从浴池说起吧!
不知那是浴池还是什么,只觉得应该叫它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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