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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毛细血管出血
毛细血管出血,血液一般从创面四周渗出,出血量少,找不到明显出血点,危险性小,一般可自行凝固,也可以贴创可贴。
2.静脉出血
静脉出血时血液呈暗红色,血液从伤口涌出,抬高出血肢体可以减少流血。
对于小静脉,可以贴创可贴或用消毒纱布包扎即可。
对于大静脉,要用手压住或用绷带、止血带、三角带等物品加压包扎止血(详见本章“常用急救方法—伤口包扎”
),如果没有现成的止血带,可以用胶皮管、手巾或毛巾等代替,并尽快送往医院就诊。
3.动脉出血
动脉出血,颜色为鲜红色,血液从伤口呈喷射状喷出,应尽快止血。
对于小动脉可用加压包扎止血法。
而对于较大的动脉出血,须先用指压法止血(详见本章“常用急救方法—止血”
)进行紧急抢救,再根据出血情况改用其他止血法(详见本章“常用急救方法—止血”
),如应用止血带止血。
二、烧(烫)伤
烧(烫)伤(burns),是由高温(如热水、蒸汽、火等)、电以及化学物质作用于幼儿的皮肤和黏膜而引起的损伤。
幼儿皮肤娇嫩,同样的温度、同样强度的电流以及同等浓度的化学物质,对幼儿造成的伤害比成人更为严重。
(一)烧(烫)伤分度
1.一度烧(烫)伤:仅表皮受损。
局部皮肤发红,感到灼痛,没有水泡。
2.二度烧(烫)伤:伤及真皮,疼痛剧烈,有水泡,泡皮破裂后可见创面均匀发红、潮湿、水肿明显,可有轻度瘢痕。
3.三度烧(烫)伤:伤及皮下组织,皮肤痛觉消失、无弹性、干燥、无水泡,小面积创伤遗留疤痕,面积稍大者则需植皮方能愈合。
(二)处理方法
1.对火焰烧伤者,应立即脱去着火的衣服,用冷水冲患处,防止烧伤范围扩大。
2.对酸烧伤者,可用弱碱性溶液如苏打水、肥皂水冲洗;对碱烧伤者,则可用弱酸性溶液如醋酸冲洗。
对石灰烧伤者,用干净纱布慢慢擦去石灰颗粒。
切忌用水冲洗,因为生石灰与水作用可放出大量热能,加重烧伤。
3.对一度烫伤者,应立即将伤口处浸在凉水中或用冰块敷于伤口处进行“冷却治疗”
,30分钟左右能完全止痛。
对着衣部位,不要急于脱去衣物,防止脱衣时撕拉揭掉表皮而发生水肿和感染,先用食醋(食醋有收敛、散疼、消肿、杀菌、止痛作用)或冷水使伤处冷却20~30分钟,然后剪开衣服,并脱去鞋袜,随后用鸡蛋清、万花油或烫伤膏涂于烫伤部位,3~5天便可自愈。
4.对二、三度烫烧伤者,可用消毒纱布或干净的毛巾覆盖伤面,注意防止水泡破裂,创伤面不要涂擦药物,保持清洁,及时送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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