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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夜很适合说心里话。
我有很久没有与人这样说话了。
倒不是我没有话说,也不是我害怕,而是感觉自己是不重要的,我的故事,我的人,不过是沧海一粟,说自己不如看别人。
你最好奇S吧。
其实,S是惟一没有被我写进故事里的人。
关于他的文字,就是你看到的那叠信。
不管别人怎么说,我却认为它们是我写的最好的东西。
所以这样多年了,舍不得丢,也不敢去写,我和他的故事,用任何一种方示来写,都不会及我当年写信时情绪的万分之一。
但是,有意思的是,我曾经与他聊过,如果我要来写这个故事,会有多少种可能性。
当时,我们坐在一个城市的咖啡馆里。
我们在一起已经很多天了,我跟着他去了三个城市,他是因为工作需要,而我纯粹是因为爱情。
我说:“要怎么写它呢?它不过是一场俗气的**。”
哦,那时,我们都有自己的恋人,都厌倦一成不变的日子,因为喜欢冒险猎奇,两人才会走到一起去。
我们起初不过是精神的出规,接下来就是肉体。
你看我的信,就可以想到,我有多么渴望见到他,又有多么害怕见到。
我知道,一旦我们见了,便是在倒计时我们的关系。
那些信,是在我与他最好的时候写的。
他将我们的关系比做喝一杯咖啡。
喝一杯咖啡能有多长的时间呢?就算可以续杯,也有因打烊而结束的时候。
我不舍得那样快结束,就跟着他,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
他工作时,我去逛书店,看书,宁静得像个小妇人,自得其乐地等待工作一天的丈夫回家——呵,现在回忆起来,我还能看到当时的自己。
他也说:“能怎么写呢?要么是结束,要么是在一起,总也跳不出俗气的结局。”
我说:“那就起名叫《低俗小说》。”
他取笑我薄知,早就有电影叫做此名,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那本成功的影片上去。
那天深夜,比这个时候更晚一些。
我起床收拾东西。
轻手轻脚地不想惊动他。
我是被“俗气”
两个字给吓坏了。
年青女孩子,总也不希望落进俗气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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