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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笙拉开拉罐的盖子,仰头灌了口啤酒,露出凸起的喉结。
他用手背抹掉唇边的水渍,笑着道:“我之所以心情不好,是因为心上多了个人。
我得让她知道,她每天在我心头溜达十几遍,把我踩得好疼。”
唐青瓷心跳一乱。
这世上最玄妙的事,莫过于少年情话,多情、生动、**却不惹人厌烦,有种媚而不妖的风月感。
现下审美跑偏,英俊小生身上多多少少都带着点脂粉气,余笙不同,他一直是清爽的,通透利落,张扬桀骜,眼神直白且坦诚,静静地看过来,连月色都要醉在那样的目光里。
唐青瓷不自然地别开视线,余笙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看到立在飘窗前的画板,用防尘布遮着,露出一角如血的枫叶。
余笙笑了笑,扯开话题,指着画板,道:“你在学画画?”
唐青瓷“嗯”
了一声,余笙看她一眼:“素描画吗?人体素描?”
唐青瓷挑起眉毛,漫不经心地说:“怎么,你想给我当模特?”
“可以啊,”
余笙一点不含糊,双手交叉着拉住衣摆,“正好我新做了一个文身,还没被人看过,你是第一个。”
说着,他手臂举起,将衣服脱下,扔在一边。
唐青瓷只觉眼前一花,接着便看到干净匀称的身体。
余笙喜欢文身,那种叛逆不羁的东西与他格外合衬。
他文的第一个图案是商神权杖,在右手的上臂内侧,第二个在腰后,是一只鹰,翅膀沿着腰线横向张开,肆意潇洒。
新做的文身是第三个,胸前左侧,挨着锁骨,穿低领T恤时,透过领口能看到一点点影子。
图案是一只雄鹿,被花朵和字母围绕着,繁复神秘,非常好看。
唐青瓷仔细看了看,念出上面的字母,像一句短语:“Expe—什么意思?”
余笙抓了两下头发:“是咒语,守护神咒,能够召唤出守护神,抵御摄魂怪。”
唐青瓷眨眨眼睛:“你很害怕摄魂怪吧,所以才把守护神带在身上。”
余笙手肘抵着茶几,想了想,道:“确切地说,我希望我能变成守护神,就像哈利?波特召唤出的那只银色雄鹿,带着盛大的光芒,保护家人,也保护心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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