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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做任何生意都不可能十拿十稳,多少有一点冒险成分。
风险有多大,利益有多大?这就需要根据各种情况进行分析。
一些胆子大的商人,只要有五成胜算就敢冒险;胆子小的,非有八成以上胜算便不敢采取行动。
一般来说,风险与利益成正比。
前者敢于冒险,很容易倒大霉,也很容易暴发;后者比较稳妥,却难求快速成长。
但有一种情况例外:当别人算到不足五成胜算,而自己却算到有六七成甚至更高把握时,便意味着发大财的机会来了。
李嘉诚正是靠着这种机会快速发展的。
当然,这取决于自己的分析判断能力。
看准时机,大赚一笔
李嘉诚忠告:做生意必须要有大手笔、大投资,才能赢得大收益。
最成功的商人都有自己的“大手笔”
,他们靠“大手笔”
指点江山,把该集的资金集在手中,从而为下一个“大手笔”
做好铺垫工作。
李嘉诚从股市集资方面的例子,最精彩的要属1987年那次“百亿大集资”
。
这是香港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股市集资活动,至今为人们所称道。
1987年3月,香港电灯宣布该集团进行重组,一分为二,原来集团之电力业务仍归香港电灯集团持有,而其余非电力集团业务分拆交给一家新成立的上市公司“嘉宏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
嘉宏国际将于当年6月独立上市,市值达港币100亿元。
消息传来,市场轰动。
根据重组协议,嘉宏未来的总发行股数约为24.61亿余股,嘉宏将以每10股港灯股份换2股嘉宏股份的方式向和黄购入其持港灯的23.5%的股权。
而和黄在完成这次分拆建议后共持嘉宏约13亿余股,相当于嘉宏53.8%的股权。
连同其以一股换一股方式获配嘉宏股份,和黄未来将控制嘉宏股权的52.9%~53.8%之间。
余下嘉宏的46.2%的股权则由原来港灯股东(不包括和黄在内)持有。
分拆后,和黄将从原来直接控制港灯53.5%的股权改变为不再直接控制港灯,而只是通过持嘉宏控制性股权持港灯同等股数。
嘉宏则变为港灯集团之最大股东。
这次港灯集团趁股市大旺时机进行分拆,是个扩展业务、增强公司新的活力的好办法。
一方面给予投资者选择不同业务投资的机会,港灯股东如不愿投资地产风险的便可出售嘉宏的股票,保留或转向港灯的投资;另一方面将业务分拆后各自进行独立经营,组织更为科学,管理更为有效,发展更具弹性。
这样,无论是原来的港灯还是新成立的嘉宏将给股民以新的形象,分拆出的业务更具专业性,便于集资,可获注入新资金,新活力,提高集团股票市值,增强社会吸引力。
正如该集团主席马世民在记者会上宣布该项建议时指出的:由于电力及非电力业务各自所涉风险不同,将其业务分由两家上市公司经营,将可使股东按各自需要改变对公用事业及投资业务之投资组合,而分拆后亦令股东更易评估两类业务之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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