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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塑胶袋,林千时从里面取出凉透的食物,开始有一口没一口的吃著。
说实话,如果不是很饿的状態,这土豆泥加什么乱七八糟调料捏成的饼子,他是吃不下的。
但林千时还是强迫自己吞咽了。
明天还要高强度的工作十几个小时,不吃东西未必顶得住。
.......
次日,睡了没几个小时的林千时从自己那简易的床上醒来。
第一时间,他看向了柜子方向。
那里面放著那把昨夜缴获的枪械。
身上的衣服被林千时换了一下,上面沾满了血液,他不能再穿,否则必然暴露。
工厂那边也必须去,否则就属於主动暴露自己了。
虽然死个把人在这地方很常见,但也不是说完全不会管。
他犯下的事儿一旦被追查起来,暂时还承担不起那份后果。
所以一切照常就是了。
他此时还有点庆幸那个工厂给他发了两套衣服,虽然有点旧,也很单薄就是了。
穿戴好换的衣服,林千时將那把手枪也一併带上了。
他不打算藏匿在住所,而是准备用塑胶袋把它和沾血的衣服包裹了在外面找个地方先埋了。
住所这边流浪汉太多,小偷小摸的屡见不鲜,他的柜子被翻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只是里面除了一套旧工服没有其它东西,所以才没有被盗窃而已。
如果放了手枪,早上走,下午就看不到了。
到了外面,林千时刻意避开了昨夜那条小巷,就当事情不存在,没发生过。
然后他將塑胶袋和衣服包裹的手枪一起带到了一处荒地,这里是废弃的大楼附近,少有人来。
就算有人走这边,估计也是隨便找个荒地方便。
確保一路上没有被发现也没有人关注,他才把塑胶袋找了个地方用泥土掩埋掉。
为了確保没有野狗什么的来找,他还撒了一泡尿上去。
至於说监控什么的,这地方是没有那种东西的。
如果这都还被找出来了,他也认了。
不过找到枪也不意味著能找到他。
他在这里是纯黑户,根本没有身份的那种。
別人除非挨个验指纹,不然也锁定不到他身上。
走了二十多分钟,林千时抵达了这里的黑工厂。
一个做硒鼓的垃圾工厂。
也就是印表机內部负责成像的核心部件,可以理解为底片,加上一个粉盒,构成列印的关键。
林千时能在这里工作,是一个本地的鼴鼠帮忙介绍的。
他初来乍到,饿了一天,无处可去,漫无目的走在街上的时候被对方叫住,说愿意介绍工作和居住地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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