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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川说罢收起了手机,翻着车门就跳到了后面的头马的马鞍之上。
马队进阴山了,道路开始变得崎岖,林川需要招呼马队不让走散,顺便走到前面帮忙探路与拉扯马车,确保他们能顺利通过。
不知不觉已到黄昏时分,他们绝不能在山里过夜,必须快速穿过这条山脉。
在这阴山中并非全是群山峻岭,他们走的就是一条缓坡的山路,绵延30里,穿过去,就能见到平原。
光秃秃的阴山地貌上也见不到树木与丘陵,甚至连草都没有几根,也不知道是不是名字不吉利,阴气重导致?
这条山路,又称鬼见愁,白天时还有牧民为了抄近路从这里走一走,但到了黄昏时分,是没有人敢走这条山路的。
别说人,就连成群的战马都走得战战兢兢,如果不是有林川的驱赶,它们估计早就跑不见了。
因为这里是群狼的地盘,而且是方圆百里,最大的狼群才有资格栖息的地界,堪称野生动物界的汤臣一品。
据牧民说曾经见过如老虎一般大小的狼王,带着百余狼群,伏击阴山周遭的牧场。
乌兰同样也忌惮着阴山的狼群,只是现在已经走到这了,不走不行。
至于林川就没有乌兰那般紧张,因为他已经看见了它,黑色如夜的狼王,顶着金色的兽瞳,就站在一里地开外的斜坡峭石之巅,正注视着从它领地走过的马队。
而在它的身旁,数以百计的狼崽子已经红了眼,压抑着进食的本性,它们迫切等待着狼王下令,开启今夜送上门的盛宴。
在它们看来,那庞大的马群和不知天高地厚的人类,简直就是美团外卖,送啥都快。
但狼王却在一里地外与林川四目相接,林川有丰富的与动物沟通的经验,包括且不限于沙雕,马蛋,甚至是一只脚的毕方雀,但狼王,他还是第一次。
林川想了想,抬起了一只手,向着山坡的方向勾了勾手指,仿佛在说,“你过来啊!”
看到这一幕,狼王下定了决心,头也不回的转身就走,当着一群错愕的狼崽子们放过了到嘴的马肉与人肉,向山丘的另一个方向跑去,甚至可以说是在逃。
狼王就是狼王,只是一个眼神就知道,招惹这男人,它的狼生也算是到头了。
也是因为狼王聪明的决定,才保住了全家上下四代,百余狼族的小命。
狼有天生感知危险的能力,而人就没有这种技能了。
亦如夜晚,担心大部队会吓到土默特部的牧民群,所以,刘安仅仅带了50名侍卫,又让耿龙带了50名陌刀兵,就这么凑了一支百人的队伍向着召城走去。
寻常这个时候,整个召城都已经陷入了休息的时段,毕竟草原上的生活可没有那么丰富多彩,每天载歌载舞。
但今天他们算是抄上了,因为阿伦别乞和他的侍卫团神秘失踪了一天未归,族长已经快急疯了,召集了全城的巡逻队方圆百里搜查。
所以当刘安一行百人,举着火把靠近到距离召城还有20里时,他们就被发现了。
大明的军队这么晚前来,难道是偷袭?不管是为了什么,召城内迅速集结出了一支两千人的铁骑,身穿全套的甲胄,带足了弓箭长枪,浩浩荡荡的从城里奔袭而来。
“厂公大人,他们来欢迎咱们了。”
看着前方犹如星河一般的火把,耿龙毫无畏惧,甚至还有点兴奋,他拍着马车的门窗,轻声唤道。
“还真是。”
刘安笑了笑,“别动手,至少现在别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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