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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龙骑兵不敢硬冲沧州军的军阵,远远地在马背上朝著这边射箭,他们的箭矢密度要比这边高一些,但是杀伤效果没有好到哪里去,只是稍微动摇了沧州军的阵脚。
步兵在面对骑兵的时候天然的居於劣势,这是在战略层面。
骑兵可以快速机动,可以一直跟著步兵,不停地骚扰,直到步兵士气崩溃,然后就能轻鬆取胜。
但这需要很长的时间,如果步兵的士气没崩,阵型没乱,骑兵拿步兵——特別是重装步兵——也没什么好办法。
“稳住!
稳住!”
马背上的孙鹤放声大吼,他的嗓子很疼,这时候也顾不得许多。
敌军的骑兵在侧翼骚扰,步兵已经压了上来,也是长枪兵在前面,就像是一支巨大的钢铁刺蝟正在用尽了力量撞上来。
“杀!”
陈诚站在队列的最前方,看著那些四米多长寒光闪闪的枪头,只觉得头皮发麻,汗毛倒竖。
扎甲能有效地抵挡劈砍,却没办法將刺击完全挡住。
虽然扎甲里面还有一件锁子甲,但到底能不能挡住长枪的刺杀,那可真不好说。
要是一两个,两三个长枪手,陈诚可以依靠30点的【力量】和30点的【敏捷】以快打慢,將敌人各个击破。
可是对面有几百个长枪手结成了枪阵,想要打破这样的枪阵,少不得要挨上几傢伙。
紧张、恐惧,这些情绪刺激得身体中的肾上腺素飆升。
在敌军长枪手狠狠地扑上来之际,肾上腺素的水平狂飆,眼前的世界仿佛变慢了。
这不是系统外掛的能力,而是人类本身就有的本能。
“吼!”
陈诚咆哮著迎面撞了上去,滋拉——,对面敌人的长枪刺在了胸口的铁甲上,划拉出一串火星,没有破甲。
胸口圆弧形的护心镜发挥了重要作用。
他手中的长枪刺穿了敌人身上的铁甲,却是连带著將甲冑和敌人的肉体一起刺穿。
“砰”
,沉闷的声响中,两人碰撞到一起,陈诚將对面的敌人连同后面的几个人一起撞得倒飞了出去,那几人就像是被泥头车撞到了一样。
陈诚在敌军的枪阵中硬生生地撞出了一个豁口。
靠前指挥部队作战的高行圭见到了这一幕,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嘶——”
,这尼玛还是人吗?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全身披掛的战马才能撞出来这种效果吧?不,就算是具装甲骑也没这么强的衝击力!
沧州军何时有这种猛將了?要是这等豪杰多上几个,今日之战只怕不能善了。
陈诚全身上下都被铁甲包裹,高行圭没有认出来这个远房亲戚,他的心情有些糟糕,打头阵的可是高家子弟中最为敢战的勇士,以高家几代人的积累,能顶在最前列的铁甲兵也就几百个而已。
刚才至少报销了三个。
別说是三个了,哪怕只是死了一个都会觉得肉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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