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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玉是吕家的门客,擅长剑术,很是有一些武艺。
“哼,这也不过是匹夫之勇。”
吕琦摇了摇头,“这不是匹夫之勇,而是霸王之勇!
父亲你是没有亲眼看到,要是看到了,就会觉得.......”
“就会觉得什么?”
“就会觉得大帅做什么都是有道理的。”
吕兗不以为然地道:“即便是楚霸王,最终不也落得了个四面楚歌,乌江自刎的下场?”
但是隨即他就笑了起来,捻著鬍鬚道:“不过你能这么想,为父倒是不用担心了。”
担心什么?担心吕琦跟某些人搅和到一起想要搞个大新闻?
“你两个侄子的死,跟大帅没有多少关係,怪不到他的头上。
刘延祚搞的那些事情,迟早有人造反。
就算没有人造反,他也守不住义昌的地盘。
只能说,时也,命也。”
陈诚带著两个弟弟出城打猎,一方面是因为答应了三弟高元璞,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军士们瞧瞧手段。
这个时代的武人就佩服武艺高强的勇士,就像是那王茂章,因为擅使几十斤重的铁枪,所以从淮南到吴越,再到汴梁,都能骑大马,做大官,如今在梁国已经是独当一面的大將。
另外,陈诚自己喜欢打猎也是一方面。
骑在马背上,拈弓搭箭,將惊慌失措的猎物射倒。
这种愉悦,强烈程度就要比钓鱼更甚。
钓鱼钓的是水下你看不见的东西。
尤其是野钓,你永远都不知道下一桿能钓上来啥,打猎则是眼睛看著猎物然后再使用工具去捕获它。
不管是钓鱼还是狩猎,都能激发人类基因中铭刻的杀戮本能。
杀戮,是能让人感受到愉悦的。
高元璞才11岁,虽然有骑兵將猎物赶到面前,也只能射射兔子。
即便如此,他还是很高兴。
每次射中兔子,都会开心得大叫起来,“射中了!”
射兔子没啥难度,就连小孩子都能做到。
陈诚没有射兔子,而是挽强弓,用重箭,將鹿、狼等猎物射杀。
骑士们也各逞手段,射杀了许多的猎物。
表现得最为惊艷的,是十將张任,他在马背上左右开弓,无人能及。
便是陈诚也没办法左右驰射。
一般人都是习惯左手持弓,右手搭箭,也有反过来的,很少有人能左手右手一样灵活,这需要经过长期的专门的训练才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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