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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法发誓说它就是我在阿姆斯特朗酒馆见过的那件,但看上去确实符合我的记忆。
我轻轻抚摸奢华的毛皮,努力重播今早我脑海里播放的录像带,似乎完全对得上。
这件毛皮夹克的长度和色泽都符合记忆,而且喉咙口有个搭扣,她曾经用涂过指甲油的手指摆弄它。
缝在内衬上的标签说这是真正的养殖貂皮,制造商名叫阿尔文·塔南鲍姆。
塔南鲍姆公司在西二十九街一幢通层办公楼的三楼,此处位于毛皮贸易区域的正中心。
假如我能带着金的毛皮夹克过去,事情会简单得多,然而无论通过官方还是非官方的渠道,纽约警局的配合毕竟也有限度。
我向他们描述那件衣服,却没什么用处,于是我描述金的外貌。
他们查看销售记录,发现金·达吉南六周前购买了一件貂皮外套,单据帮我们找出了当时的销售员,他记得那次交易。
销售员是个圆脸秃头的男人,厚厚的镜片背后是一双水汪汪的蓝眼睛。
他说:“姑娘个子很高,非常漂亮。
说起来,我在报纸上见到那个名字,觉得有点印象,但没多想为什么。
真可怕,多漂亮的姑娘啊。”
他记得有一位先生陪着她,付账的是那位先生。
他记得很清楚,付的是现金。
不,没什么不寻常的,尤其是在毛皮行业里。
他们的柜台零售交易本来就比例很小,大部分主顾不是服装业人士就是认识业内人士,当然了,任何人都可以从街上拐进店里,买走任何一件衣服。
但绝大多数交易是用现金完成的,因为主顾通常不愿等待支票兑付。
另一方面,毛皮往往是送给所谓高档朋友的高档礼物,不存在交易记录会让主顾更加高兴。
因此他用现金付款,因此单据上写的不是买家的名字,而是金·达吉南。
含税总额将近两千五。
随身携带这么多钱比较罕见,但不算闻所未闻。
没多久以前,我本人身上就有差不多这个数目。
他能形容一下那位先生吗?销售员叹了口气。
形容那位女士要容易得多,他解释道。
她的样子现在就浮现在眼前,金色发辫盘在头上,双眼的蓝色惊心动魄。
她试了几件衣服,她穿毛皮显得很优雅,但那位先生——
他估计那位先生三十八或四十岁。
根据他的记忆,高矮之间他接近高,但没那姑娘高。
“非常抱歉,”
他说,“我对他有个印象,但描述不出来。
要是他身穿毛皮衣服,我能告诉你的肯定比你想知道的还要多,只可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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