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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失败很多次,但是没有关系,这是理所当然的。
-因为,我们的文明就是建立在失败之上的。
老头摸了摸岌岌可危的发际线,思虑再三,觉得这样说应该不会冒犯到魔王:“陛下,您知道,为了这个万能药,我失败了多少次吗?”
“……你说。”
说到底,这超级菌株到底是怎么弄出来的,还是很令人好奇的。
“有段时间,我跟着一群盗墓贼混口饭吃,什么都干一点,掘墓、鉴定、走私、销赃之类的。
死人留着钱有什么用呢?倒不如让那些好东西重新回到阳光下,给活着的人用用,也算是……”
“这部分可以跳过。”
打工的事已经品鉴得够多了,快端下去罢!
“哦、哦……”
这个故事并不复杂。
这群盗墓贼掘了个大贵族的坟,坟还挺大,好东西也挺多。
就是在这里,法拉克头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到了灾厄石碑。
和石碑在一起的,还有一份研究笔记,以及一瓶化作了干粉状的万能药菌株。
对于盗墓贼而言,值钱的是金器银器,他们可以把这些金属熔炼了,很方便脱手。
至于所谓的石碑、笔记,既不容易找到下家,又容易暴露他们的罪行;更别提涉及到灾厄石碑的事,属实是狗都不要。
也正因如此,初出茅庐的法拉克,就分到了这没人想要的东西。
笔记上记载的内容很简单:培养菌株,挑选有最大的仙女圈的菌株,用于下一代培养。
重复上述步骤,总有一天会得到万能药。
法拉克想的也很简单:真搞出了万能药,岂不就发大财了?
于是,这个关于万能药的故事被延续了下来。
最开始是为了钱,然后是有了想救活的人,最后成了执念。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他涂抹菌种,培养观察,挑选菌种,不断重复上述操作。
五十年的光阴转瞬即逝,他终于救活了第一个人,然后更多的人。
他记得每一个活着和死去的病人。
直到他尝试救治一个小女孩,最终被判处砍手之刑。
“二十五万次。”
法拉克骄傲地说,“我失败了至少二十五万次!”
阿诺米斯震撼地瞪大了双眼,浑身如过电般颤栗。
从来就没有什么天选的欧皇,也没有一抽必中的SSR,在他面前的,是个力大砖飞[3]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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