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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必功出娘胎第一次喝白酒。
岳凌云把二锅头平均倒到两只碗里,食指塞进嘴里,眉头一皱,食指从嘴巴里拉出来带着血丝,对着碗那血滴酒里去。
王必功牙齿一阵酸麻,这只有从电视电影上看到的生猛情节,现在竟然就在自己身上演出。
他闭上眼睛,也狠咬一口指头,皮破了,血渗出来,挤几滴到碗里,血慢慢地洇开,两人的血溶到一块。
两人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对方,举起酒碗,“好兄弟!
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他们的性格其实差得挺远。
岳凌云胆大敢闯致死地而后生,毕业后干了个体。
王必功小心谨慎走一步看一步,毕业后进了国企。
岳凌云后来发了大财,生意做得很大,身边围着转的人很多。
王必功挣的是死工资,循规蹈矩三点一线地生活着。
岳凌云买别墅的时候曾经要帮王必功也买一幢,说两家房子挨在一块,窜个门聊个天的方便。
王必功死命拦下了岳凌云的豪举。
他说,“凌云啊,住别墅得有住别墅的心态,我会天天觉着是睡在吊**,你还是让我睡踏实觉吧。”
岳凌云时不时把王必功拉出来吃顿饭,小范围的,就他俩或者再多一两个他的女朋友,说是带她(她们)来见他最好的朋友。
那些时候岳凌云一般是遇上什么特别得意的事或者特别不开心的事。
得意时口气大得很,把故宫和万里长城买下也不成问题,不开心时就骂人,骂有人想抢他的标,想黑他的钱,或者是哪个当官的总是喂不饱什么的。
钱不是这么好挣的,有钱人也不是这么好做的。
王必功是一个很有耐性的人,岳凌云说着,他就听着。
王必功最怕见那些姑娘们,因为岳凌云转过身去总喜欢问他喜不喜欢,如果喜欢就拿去用了。
王必功瞪着无辜的眼睛,“你怎么能这样?她们喜欢你也好,喜欢你的钱也好,总之是落到你身上的事,怎么能转给我呢,你要知道尊重人。”
岳凌云哈哈大笑,“兄弟,男人混到我们这份上女人就得顺着,至于要不要给她们脸,那得看心情好不好,和她们在一起图什么?图轻松爽快,敢耍性子的要她立马走人。”
王必功说,“张冰静呢,你也这么对她?”
岳凌云脸沉下来,“提她干什么,没劲!”
王必功情不自禁盯着岳凌云的手腕,那上面戴了一串玉珠链,把一道陈年伤疤遮住了,不知道伤疤的主人是不是也忘记了。
当年岳凌云为了追求班花张冰静,当着一干人割腕写血书。
那道伤口蛮深的,缝了五六针。
这年头是不是所有人都想洗底呢,王必功想。
因为岳凌云的失踪,他经常回忆和岳凌云的最后一次见面,他把每一个细节都回想了上百遍,想从中找出某种潜在着的预兆。
那天岳凌云打电话让王必功出来陪他吃饭,王必功加着班,被一个接一个的电话逼了过来。
岳凌云明显瘦了一圈,脸上少有的泛白,眼圈发黑,连身上穿的衣服也不讲究了,一件皱巴巴的白T恤配牛仔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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