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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是佩妮·伊万斯——是的,在你认识我之前。
在我成为佩妮·德思礼之前。
在我学会修剪玫瑰、熨烫衬衫、用吸尘器清理每一寸地毯之前。
我有一个妹妹,叫莉莉。
她有一头和你一样的红发,眼睛是那种你在颜料盒里找不到的绿色。
她四岁时就能让枯萎的花重新开放,七岁时能让摔碎的茶杯自己拼合。
大人们说她有“天赋”
。
我花了很多年才明白,那不是天赋,是诅咒——一种让你永远与其他人不同的诅咒。
十一岁那年夏天,猫头鹰来了。
一只巨大的、威严的褐色猫头鹰,它在早餐时间敲打厨房窗户,嘴里叼着一封盖着蜡封的信。
信是写给莉莉的,来自一所叫霍格沃茨的学校。
一个穿翡翠绿长袍的女人从壁炉里走出来——是的,从壁炉里,浑身是灰但丝毫不显狼狈——她叫米勒娃·麦格。
她向莉莉解释什么是巫师,什么是魔法,什么是命运。
我躲在楼梯转角偷听。
当麦格教授离开后,我在客厅地毯上发现了这个。
艾登的目光落到那根羽毛上。
它在手电筒光下似乎微微颤动。
一根羽毛。
棕褐色,带金色斑点。
我捡起它,就在我的掌心,它变成了玻璃珠。
只有一秒钟,但我清楚地看见了:羽毛的每一根绒毛都化作流光,凝结成一枚完美的、透明的珠子,里面有一朵微小的雪花。
然后它又变回了羽毛。
我什么也没说。
我把羽毛藏进我的日记本里,就像我现在把它藏进这个包裹里。
莉莉去了霍格沃茨,我去了本地的综合中学。
她写信告诉我城堡里的楼梯会自己移动,画像会说话,圣诞节有大餐和舞会。
我回信告诉她我代数考了A,参加了网球俱乐部,第一次涂了口红。
但我偷偷做了别的事。
假期时,当莉莉睡着,我会溜进她的房间,翻开她的课本。
《标准咒语,初级》、《魔法理论》、《初学变形指南》。
我记不住咒语——它们在我舌尖没有重量,我的魔杖(如果我有的话)不会响应。
但我记住了原理。
每一个咒语都需要三样东西:意愿、清晰的意象、以及某种内在的推力。
我有意愿,我能想象,但我缺少那最后的推力——那种让魔法从可能性变为现实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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