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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餐厅里满地都是残桌断椅,若是在这里与丧尸打起来,会严重影响他们的发挥。
唐煜的视线看向后门的方向:“来五个人,随我从后门出去,在外部击杀丧尸,剩下的人留在这里,阻止丧尸破门。”
说完,侦查员自动分出两拨,一拨人跟在唐煜身后向着后门的方向走去,一拨分散开来,守在餐厅的各个角落,顺便收拾好满地的狼藉。
丧尸潮基本聚集在前门,后门处的动静不大。
唐煜隔着门听了片刻,便得出了结论,他给身后的队员打了个手势,长刀出鞘,打开了餐厅的后门。
随着“咔嚓”
一声脆响,门打开了。
唐煜抬起脚,踹飞了杵在门前的一个丧尸。
丧尸倒飞出去,趴在地上,挣扎了好久。
果然,后门处的丧尸目测只有十来个,比前门的状况要好上很多。
他们以后门为突击点,向四周散开,以一敌十,逐个将丧尸击杀。
刀刃穿透肋骨,扎入丧尸的心脏,血液喷涌而出,丧尸倒在地上。
逸散开的血腥味吸引来了前门的丧尸,越来越多的丧尸闻着血味向后门的方向跑来。
一个个丧尸从身旁擦过,唐煜的刀在它们身上游走着,没有多余的招式,刀刀直击要害,一击致命。
但即便如此,血液还是飞溅到了他身上。
他想,麻烦了,又要换一身衣服了。
这才刚到第一个城市,他就把一套作战服弄脏了。
侦查队的每个成员在出发前,都随身携带了五套衣服。
在任务过程中,他们不一定能找到足够的水源去清理自己的衣服上的污渍,因此他们在战斗的时候都会多加小心,注意不要沾染上丧尸的血液。
若是脏了,打理起来就麻烦了。
穿着沾染了丧尸血液的脏衣服,他们也不可能径直坐回车里。
他们出行的武装车可是他们的第二个家,若是找不到住所的时候,他们每天晚上都得睡在车里。
他可不想那么早就把车给弄脏了。
一般只有在侦查任务临近结束,他们的队伍抵达最后一个城市的时候,他们才会放飞自我,无所顾虑,一身狼藉,十几天不洗澡,任凭满身粘稠的血液沾在车上。
因为这样,他们任务结束之后将车开回清除公司打理,难免会遭到清除公司负责人员一顿臭骂。
但他们都习惯了。
但那都是最后一个城市才会出现的情况。
唐煜一向是个爱惜自己作战服和武器的人,他可以做到途经三个城市,斩杀百名丧尸,仍然滴血不沾身,成为队里最省消毒液的成员。
但这一次,才到第一个城市,他便隐约察觉到了异样。
这一批丧尸的活动性似乎要比以往的丧尸活动性更强,它们的感官更加敏锐,反应更快,运动能力也比别的丧尸更强。
他的刀割开一个丧尸的喉管,抬脚将它踹飞在地上,看着它捂着自己的喉咙挣扎几下,最终倒在地上。
它知道自己受伤的位置在哪里,它会有自救的想法,它还比以往的丧尸更多了一份痛觉。
一个猜想在他脑里升起。
莫非,这一群丧尸是新的变异体?
总所周知,丧尸在没有进食的情况下,最多只能存活半个月,但只要吃掉一个生物,他们又能多活一段时间。
丧尸对人类有明显的攻击倾向,人类以及其他哺乳动物是它们进食的第一目标。
在一般情况下,丧尸不会轻易对自己的同类出手。
但如果他们真的饿了,他们也会吃掉自己的同类,以求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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