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畅想小说网】地址:http://www.cxtra.net
伏惟陛下包元履德,权时拨乱,功逾文、武,德侔高皇,诚不宜因循季末衰微之轨。
回神明察,考量得失,宣诏有司,详择其善,定不易之典,施无穷之法,天下幸甚。
事下三公、廷尉,议者以为隆刑竣法,非明王急务,施行日久,岂一朝所厘。
统今所定,不宜开可。
统复上言曰:“有司以臣今所言,不可施行。
寻臣之所奏,非曰严刑。
窃谓高帝以后,至乎孝宣,其所施行,多合经传,宜比方今事,验之往古,聿遵前典,事无难改,不胜至愿。
愿得召见,若对尚书近臣,口陈其要。”
帝令尚书问状,统对曰:
闻圣帝明王,制立刑罚,故虽尧、舜之盛,犹诛四凶。
经曰:“天讨有罪,五刑五庸哉。”
又曰:“爰制百姓于刑之衷。”
孔子曰:“刑罚不衷,则人无所厝手足。”
衷之为言,不轻不重之谓也。
《春秋》之诛,不避亲戚,所以防患救乱,全安众庶,岂无仁爱之恩?贵绝残贼之路也。
自高祖之兴,至于孝宣,君明臣忠,谟谋深博,犹因循旧章,不轻改革,海内称理,断狱益少。
至初元、建平,所减刑罚百有余条,而盗贼浸多,岁以万数。
间者三辅从横,群辈并起,至燔烧茂陵,桂见未央。
其后坤西、北地、西河之贼,越州度郡,万里交结,攻取库兵,劫略吏人,诏书讨捕,连年不获。
是时以天下无难,百姓安平,而狂狡之势,犹至于此,皆刑罚不衷,愚人易犯之所致也。
由此观之,则刑轻之作,反生大患;惠加奸轨,而害及良善也。
故臣统愿陛下采择贤臣孔光、师丹等议。
议上,遂寝不报。
后出为九江太守,定封陵乡侯。
统在郡亦有治迹,吏人畏爱之。
卒于官。
子松嗣。
松字伯孙,少为郎,尚光武女舞阴长公主,再迁虎贲中郎将。
松博通经书,明习故事,与诸儒修明堂、辟雍、郊祀、封禅礼仪,常与论议,宠幸莫比。
光武崩,受遗诏辅政。
永平元年,迁太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