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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老是同类型的新闻。
它是昨天的报纸,但它也可以是去年的或下个月的,因为标题永远都和他现在看到的一样:争闹不休的内阁、梅达谷的金发死尸、关税实施、交通阻塞、美国明星莅临,以及街头意外等等。
他把食物移开,但当他抽出下一摞报纸时,他注意到“截稿后新闻”
空白之处有铅笔涂鸦的痕迹。
他将报纸翻了面,好看清楚到底是谁在那儿涂来画去。
从涂写的状况来看,并不像送报小童的匆忙笔迹,而是有人想写首诗。
从他断续的写法来看,显然不是试图想记起某首名诗,而是一首原创作品。
诗作中漏掉的两行诗句也已经勾好足量的音步了,这种技巧格兰特在学校名列最好的十四行诗写手时,就已经使用了。
但这首诗不是他的。
他突然意识到报纸从何而来。
他获得这份报纸,比平常买晚报更不假思索且自然而然得多。
当报纸滑落在七B卧铺的地板上时,他将它和其他杂志一起挟到腋下带走的。
他头脑的清醒,或说经历昨晚之后残余的清醒,关心的是优格无助的**。
他唯一刻意的行为是以抚平那人的外套来斥责优格,而为了要空出一只手来,才将报纸连同其他杂志挟在腋下的。
所以那个有着蓬乱黑发和轻率眉毛的年轻人是个诗人,是吗?
格兰特兴趣盎然地看着这些铅笔字,诗人似乎是想用八行诗来表现他的巧思,但他还没有想好第五行与第六行,所以草稿是这样子的:
说话的兽
静止的河
行走的石
歌唱的沙
……
……
看守着这道
通往天堂之路
呃,平心而论,这实在太怪了。
这是精神错乱之作是吗?
可以理解的是,在这个诗人酒精迷梦的世界里,没有任何东西是平凡的。
在这名有着率性眉毛的年轻小伙子眼中,自然界万物全变了面目,由如此恐怖的古怪形象所看守的天堂究竟是怎样一种天堂?是一种遗忘?而他又为何如此迫切地将遗忘当做天堂?他为什么不惜经历已知的恐怖来趋近天堂?
格兰特一边吃着新鲜但没有嚼劲的面包,一边思考这事。
成人的手写体会如此不成款式,并不是因为他的协调功能不好,而是因为他根本不曾真正长大,还是原来的小男孩。
这个推论是从他的笔迹得来的,他的手写字都是习字帖的形式。
奇怪的是这么一个有特性的人,居然没确切地想在自己的字体上呈现自己的人格特性。
绝大部分人都不知不觉地就将学校的习字帖型字体,调整成自己喜欢的形式。
格兰特多年来的一个小小兴趣就是特别注重笔迹!
事实上,长久观察字体的结果,令他在工作上十分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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