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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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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来的档案十分完整。
亨利·歌陶白是长伊顿附近一座私人庄园的木工,娶了“主屋”
里一名洗衣妇为妻。
他在打谷场上的一次意外中丧生,于是那位寡妇领到了一小笔抚恤金——部分伊顿的农舍必须腾出别人住,她就带着两个孩子到诺丁汉去,因为在那里比较有希望找到工作。
当时女孩年仅12岁,男孩14岁。
这段时期以后,他们的相关资料就出奇地难找,仅有官方记录。
在乡下,一切的变化都非常缓慢,生活圈窄小,记忆可以停留得很久。
但是生活在变动快速的城市中,如果一家人在一栋房子里只住六个月就搬走了,甚至连这家人究竟存在与否,都未必有人记得。
结果唯一真正帮得上忙的,是《周日新闻剪影》所报导的梅格·印德勒。
她是个肥胖热心、嗓门大心肠好的女人,膝下要照顾一大群小孩,右手打完,左手就要伸出去安抚。
她对海伦·寇森斯的事还是有点余怒未消,不过如果能避免她的思路转到寇森斯身上,她能提供的消息可说是源源不绝。
她之所以会记得那家人,并不是因为他们有什么值得怀念的地方,而是因为她自己家就住在他们家对门,中间只隔着一块楼梯平台,而且她和克莉丝在同一个工厂上班,所以有时候免不了会一起回家。
她对克莉丝·歌陶白只有淡淡的好感;她看不惯她满脑子自命不凡的态度,那是当然的;如果你必须要在工厂讨生活,那就在工厂讨生活,为什么要庸人自扰?庸人自扰也就罢了,克莉丝还有一种动作,喜欢把工作时掉在她身上的灰尘抖掉,好像那是什么脏东西一样。
而且她老是戴帽子,根本没有必要,就是装模作样而已。
她很依恋母亲,可是她母亲的眼里只有赫伯。
坏胚子一个,如果世上有这种人的话,那就非赫伯莫属。
油条、狡猾、贪小便宜、自私自利的人渣,就像你每个星期天在街上会看到的那种。
但是歌陶白太太认为他是个开心果。
他总是千方百计为难克莉丝。
克莉丝有一次想说服妈妈让她去上舞蹈课,虽然梅格想不透上舞蹈课要干什么:你只要站在旁边看一下别人是怎么跳的,大概就可以了,接下来只需要自己练习——可是赫伯一听说这件事,立刻全力反对。
因为他们负担不起,他说——除非是赫伯想要的东西,否则他们一概都负担不起——更何况,跳舞是轻浮的事情,是上帝不赞同的。
赫伯永远知道上帝赞同的是什么。
他不只是阻止上舞蹈课这个念头而已,还想办法拿走克莉丝存下来的钱,这笔钱是她希望妈妈可以帮忙补足尾数的。
他申斥克莉丝这种只为自己存钱的行为太自私,尤其在妈妈身体不好的时候。
他说了那么多母亲健康不佳的事,以至于歌陶白太太真的觉得不舒服起来,跟着也躺到**了。
赫伯还帮着吃掉克莉丝买回去的美食佳肴。
赫伯和母亲一起到史盖格涅斯去玩了四天,就因为克莉丝不能离开工厂,而他又刚好没有工作。
其实他失业次数多得不可胜数。
是的,梅格的确很帮忙。
当然,她不知道他们家后来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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