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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男的要她闭嘴,不过女主人说如果他还不走的话,她要叫警察了。
于是他就走了,而且在她的印象里从来没有再出现过。
偶尔他会寄信来——邦朵认得他的笔迹——而且好像永远知道她们在哪里,因为信上都是正确的地址,不是转寄过来的。
每次收到他的信以后,女主人总会陷入严重的郁闷。
有时长达两天,甚至更久。
有一次她说:“仇恨真的很耗体力,你说对不对,邦朵?”
邦朵从来没恨过谁,除了一个习惯对她很不客气的警察以外,不过她是咬牙切齿地恨他,而且她也承认仇恨的确很伤人。
像一把火在内心燃烧,直烧到你一点也不剩。
除了邦朵对克莉丝汀的哥哥所作的描述之外,还有美国警方的报告。
赫伯·歌陶白在他妹妹进入美国之后五年左右也去了美国。
他在波士顿一位著名的神职人员家里当过一段短时间的男仆,对方起初显然是为他的举止虔诚所欺骗。
他后来因为某种芥蒂而离开——至于是何种芥蒂并不清楚,因为这位神职人员,不论是出于基督徒的慈悲,或者更有可能的是担心自己的识人不明受人议论,不愿提起控诉——警方也失去了他的行踪。
然而据信他应该就是那个打着“神的兄弟”
名号,以先知姿态在美国境内四处巡回的男子,而且,报告上说,最后还名利双收。
他曾在肯塔基州因为亵渎神明而入狱,在德州因诈骗罪入狱,在密苏里州因聚众暴动而入狱,在阿肯色州是他自己请求保护,在怀俄明州则因教唆罪入狱。
每一次拘留期间他都否认和赫伯·歌陶白有任何关系。
他没有名字,他说,除了“神的兄弟”
之外。
当警方对他表示,他们并不会把他和神的关系视为不宜将他驱除出境的理由时,他随即接受了这个暗示而自行消失。
关于他的最后一个消息是他在某群岛——据说是斐济——主持一个布道组织,然后卷款潜逃到了澳洲。
“很迷人的家伙。”
格兰特看完档案,抬起头说道。
“就是他了,长官,绝对不用怀疑。”
威廉斯说。
“他当然是各种犯罪的要件都齐备了:贪婪,狂妄自大又缺乏良知。
我也很希望就是他。
能踩扁这只害虫也算是帮全人类做了件好事。
可是他为什么要杀她?”
“希望弄到钱吧,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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