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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从和人同住一个屋檐下,越是细细观察他们,越是不能不断言他们是相当任性的。
特别是我经常同衾的那两个小女孩,更是可恶透顶。
她们兴致一来,就使劲地折腾我,不是把我倒提着,就是用纸袋套我的脑袋,或是把我扔出门外,或是塞进炉灶里。
只要我稍一反抗,他们就会全家人一起四处追赶我,对我进行迫害。
前几天,我在席子上刚磨了两下爪子,女主人便大发雷霆。
打那以后,他们轻易不允许我进入客厅。
即使人家在厨房的地板上冻得浑身发抖,他们也不理不睬。
我最尊敬的是住在街对过的白婶,每次她见到我,总是说:“没有比人类更冷酷无情的啦。”
前些天,白婶生下四只白璧无瑕般的可爱的小猫,可是她家的主人,在她产后第三天,就把四只小猫一只不剩地扔进了后院的水池子里。
白婶流着泪向我诉说了整个经过后,说了她的看法:“为了保全我们猫族的亲子之爱,为了能过上美满的家庭生活,我们猫族不得不向人类叫板,将他们杀光!”
我觉得她的提议很在理。
还有隔壁的三毛姑娘也曾经非常气愤地对我说过:“人类根本不懂得什么叫所有权。”
按照我们猫族历来的规矩,不管是沙丁鱼串的鱼头,还是鲻鱼的肠子,谁先找到的,谁就有吃的权利。
如果对方不遵守这个规矩,就可以对其动武。
但是他们人类好像完全没有这种观念,总是把我们找到的好吃的东西夺去,自己享用。
他们仗着身强力壮,若无其事地抢走理应属于我们的食物。
白婶的主人是军人,三毛姑娘的主人是个律师。
由于我住在教师家里,对待这类事情比起她们二位来自然想得开一些,只要能够将就着把日子一天一天地过下去就知足了。
就算他们是人类,也未见得会子子孙孙永远兴盛的。
罢了,就耐心等着“猫族时来运转”
的那一天吧!
说到任性,我倒想起了我家主人由于任性而出糗的事。
我那个主人无论哪方面都没有过人的本事,可是他偏喜欢什么都搞一搞。
他有时写几句蹩脚俳句[1]给《子规》杂志[2]投稿,有时写点“新体诗”
寄给《明星》杂志[3],有时还写写狗屁不通、错误百出的英文,偶尔来了兴致,也学过弦乐,唱过“谣曲”
[4],甚至心血**,吱啦吱啦地拉过小提琴。
只可惜,没有一样拿得出手。
虽说他的胃不好,可是一旦迷上某个事,就特别投入。
他喜欢在茅房里唱“谣曲”
,结果左邻右舍给他起了个“茅房教员”
的绰号,他也全不在意。
每次如厕,照样大唱特唱什么“吾乃平宗盛e也”
,逗得人们一听到他唱曲子就笑:“快听,‘平宗盛’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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