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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这些议论,也足够了。
我从檐廊地板下面一直走到茅厕,再往西拐去,从假山后边来到大路上,快步走回房顶长草的房子里,若无其事地绕到客厅的檐廊上。
只见主人在檐廊上铺了块白毛毯,趴在上面,让明媚的春光晒着他的脊背。
阳光的确是非常公平的,对于房顶上以杂草为标记的破屋,也如同对金田公馆的客厅一样照得暖洋洋的,唯有那块毛毯毫无春意可言。
那块毛毯,厂家是按照白色织成,洋货店也是作为白色售出的,而且主人也是当作白色订购来的,怎禁得已经是十二三年前的事了,白色的年代早已过去,如今,正进入逐渐变为深灰色的时期。
尚不清楚这条毛毯能否度过这一深灰色时期,存活到变成暗黑色那天。
即使现在,那毛毯已然是伤痕累累,经纬线条历历可数,称之为毛毯,已经名不副实,倒是去掉“毛”
字,只叫“毯子”
更恰如其分。
不过,依照主人的逻辑,既然用了一年、两年、五年、十年,那就必须用上一辈子了。
闲话少叙,却说主人趴在那块历史悠久的毛毯上,在干什么呢?原来他正双手托腮,右手指缝间夹着香烟发呆呢。
当然,他那满是头皮的脑袋里,宇宙间的最高真理正如火轮般旋转也说不定,但从表面上来看,却是怎么也看不出来的。
香烟头已渐渐逼近烟嘴儿,一寸多长的烟灰“啪嗒”
一声落在毯子上,主人也不在意,眼睛死死跟踪着烟缕的去向不放。
烟缕随着春风沉浮,画出了一个又一个烟圈,不断地飘向妻子刚刚洗完头披散着的深紫色发根上……唉呀,忘了应该先交代一下女主人的事。
女主人的臀部正对着丈夫……什么,你说她是个没规矩的老婆?倒也没什么不规矩的。
规矩或不规矩都是相对的,要看怎么去解释。
主人非常坦然地双手托腮,面对着妻子的臀部,而妻子也满不在乎地将庄严的臀部高耸于丈夫的眼前,不过尔尔,何谈什么规矩不规矩的。
这二位是一对结婚还不到一年时,就已经摆脱了繁文缛节束缚的超然物外的夫妻。
再说,这位将臀部对着丈夫的妻子,今天也不知是怎么想的,趁着天气好,用海藻和生鸡蛋,把一尺多长黑得发绿的头发搓洗了一通,此时正炫耀似的将顺顺溜溜的长发从肩头披散在后背上,不声不吭地埋头缝制婴儿的坎肩。
其实,她是为了晾干头发才拿着薄呢坐垫和针线盒来到檐廊,将臀部对着丈夫的。
不过,也说不定是主人自己凑到妻子的臀部后面来的。
于是乎刚才提过的那团团烟圈,不断地涌向浓密而飘逸的乌发上去,犹如不合时宜的烟圈正在升腾,主人看得入了神。
然而,烟云不会在一处停留,必然不断地向高处袅袅上升,所以主人若想不错过观赏这青烟与乌丝纠缠缭绕的奇观,就必须转动眼珠。
主人首先从妻子的腰部开始观察,沿着脊背逐渐往上看,从肩头到达了脖颈,然而越过脖颈,终于抵达头顶时,主人不禁大吃一惊。
——原来与主人订下白头偕老之盟的妻子的头顶正中竟有着一大块圆圆的秃疤。
而且那块秃疤反射着和煦的阳光,正堂而皇之地闪闪发光呢!
无意之中竟然获得如此不可思议的大发现,此时主人的眼睛尽管辉映着阳光,仍露出了极其惊讶的神色,他顾不上被刺眼的阳光放大瞳孔,全神贯注地盯着那块秃疤。
主人发现这块秃疤时,脑海里首先闪现出的是他家祖传的那盏在佛坛上不知摆了多少代的佛灯盘。
他全家信奉真宗[4]。
真宗居士的家历来就有把不合身份的大把的钱花在佛坛上的规矩,主人还记得小时候他家黑糊糊的仓房里供着一个厚厚的贴金大佛龛,佛龛里总是吊着一个黄铜的灯盘,那个灯盘里白天也点着朦胧的灯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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