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畅想小说网】地址:http://www.cxtra.net
对于一个特定国家来说,公立教育和私立教育分别各应占多大的比例,无法给出一个简单的答案,它与该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传统有着密切的关系。
但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一些公私立学校并重的国家,政府对于私立学校也提供经费资助;而中国教育系统目前的特点是,公立学校不能获得充足的财政性经费,不得不依靠非财政性办学经费,民办学校几乎得不到什么公共经费资助,在更大的程度上依赖于学生缴纳的学费。
表14-1按照法人和经营属性划分的四种办学形式
根据我国《教育法》和《民法通则》中的有关规定,在我国只允许公立学校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存在。
[50]但是,从实际办学情况看,确实有一些民办学校名义上是非营利性的,但实质上则表现出比较明显的营利性行为,与其法律规定性不相符合。
[51]如何对待这种情况,在《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教育规划纲要》制定过程中,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应该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在营利性教育机构和非营利性教育机构之间进行严格的区分,进行分类管理;另外一种意见认为,投资办学是我国民办教育的特征,要顾及民办学校投资者的利益,容许他们在提供公益事业服务的同时,可以获得一些经济上的好处。
作为一种折中,《民办教育促进法》采取了“合理回报”
提法,但是实施效果不够理想,主要原因是政策规定不够清晰,民办学校办学者从自身利益出发考虑,少有申请“合理回报”
者。
《教育规划纲要》希望正视这一尚未解决的问题,因此,在第四十四条中提出:“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
。
(二)办学体制改革目标及其提出的背景
教育体制改革旨在完善公立教育和民办教育办学体制基础上,处理好不同办学体制之间的关系。
《教育规划纲要》对于我国今后十年办学体制改革的定位是,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公立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
第四十二条指出教育体制改革目标是:“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教育规划纲要》中提及的办学体制的基本精神,是与以往的政策目标相一致的,并且根据我国教育发展的新情况,赋予了新的内涵,特别是在实现目标的途径手段方面,有了比较具体的内容。
让我们简要地回顾一下之前曾经颁布的几个重要法律和政策文件。
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
“国家对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依法办学,采取积极鼓励、大力发展、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
1999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
200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条指出,“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各级人民政府应该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采取公私立教育并存的多元办学体制,是符合我国教育实际情况的。
在以公立教育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民办教育,有利于解决以下主要问题:
第一,扩大教育供给,解决公共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
民办教育是在教育需求旺盛和政府财力有限情况下发展起来的。
这种状况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仍然会继续存在。
民办教育的出现,扩大了教育供给和接受教育的机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