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畅想小说网】地址:http://www.cxtra.net
五、事实与价值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原则
banner"
>
通过上面的讨论,我们得出的结论是,价值范畴是一种关系范畴,它所揭示、所表征的是一种客体与主体的特殊关系,是客体的存在、属性和运动变化与主体需要的一致性或接近的可能性和现实性,主体的需要是价值关系得以成为价值关系的根据,能否满足主体需要是判定一定事物对主体究竟有没有价值的尺度或标准。
价值是一种主体性现象,是一种主体性“事实”
,一定的对象、事物对一定的主体是否具有价值,既不以其他人的评价为依据,也不以这个主体自己的评价为依据,而是以这事物是否满足了主体的需要为依据。
价值的客观性正表现在这里。
这种客观性虽然不同于自然事物的客观性,不同于真理的客观性,它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因时而异,但它同样也是一种客观性,是一种作为社会历史现象的客观性。
如果承认了上述的结论,那么,进一步说,把价值与事实对应起来对立起来的这种做法本身就成了问题,因为价值也是一种事实,虽然它具有不同于平时人们平常所说的事实即科学事实、客体性事实的特点。
这样,事实与价值就不构成一种事实与非事实的对立,最多只是一种事实与另一种事实的区别。
正如我们时常把人与动物对应,以示二者的区别,其实这区别不过是人这种特殊的动物与其他动物的区别,无论这区别有多大,总也大不到人不是动物这个程度。
当然,只要我们承认了、弄清了价值是一种主体性现象、主体性事实,是一种以主体的需要为标准但不是以人们对它的评价为转移的存在,同样具有自己的客观性,那么为了作为区别,用价值和事实这两个概念也未尝不可以,用其他的概念如科学事实与价值、客体性事实与主体性事实、客体性现象与主体性现象,同样也都是可以的。
在作了如上澄清的前提下,人们仍然可以问,价值与事实既然还是有差别的,那么它们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呢?如果说统一,那么是怎样的统一?在那些思维受形而上学统治的人那里,往往是看见了同就否定异,看到了异则否定同。
在他们看来,既然价值与事实不同,那它们就是绝然对立的,若先承认二者不同又说它们是统一的,那就使判断失去了确定性,就是不合理的。
而在我们看来,对立统一乃是一种客观的普遍的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具体到价值与事实的关系时,首先它们是有区别的、对立着的,看不到它们的区别和对立,把它们同样对待,就会造成思想的混乱。
只有把价值和事实看作是不同的存在、不同的现象,才能自觉防止对概念和判断的“越界”
使用,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混乱。
从积极的意义上说,承认它们二者的不同,才可能发现它们各自运动的不同规律,有利于人们更好地进行既合目的又合规律的活动。
其次,它们又是统一的。
这个统一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第一个层面,是说它们尽管具有不同的特点和不同的规律,但都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因此,对它们都可以进行科学的研究,价值论作为一门科学是能够成立的。
第二个层面,是说价值与事实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在实践中还相互过渡。
任何价值关系,都必须以一定的事物(事实)为一方的承担者,以主体需要为另一方的承担者,而主体在特定条件下有什么需要也是一个事实,没有事实,价值就被架空了,实际上也不可能存在。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