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畅想小说网】地址:http://www.cxtra.net
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banner"
>
关于真理的标准问题,是哲学史上长期争论不休的一个疑难问题。
许多哲学家都对此曾作过不同的回答。
有的把哲学的标准主观化,把它归结为精神性的东西,比如“以圣人之言定是非”
、“以吾心是非为是非”
、“以多数人是否承认定是非”
等;有的干脆说没有真理标准,主张“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
,导致真理标准上的虚无主义;也有的哲学家承认人的认识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因而一般来说,他们都主张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在真理标准问题上也做过一些有益的探讨。
比如,法国百科全书式的领袖狄德罗认为:“我们有三种主要方法:对自然的观察、思考和实验。
观察搜集事实;思考把它们组合起来;实验则证实组合的结果。”
[6]德国古典哲学中唯物主义的代表费尔巴哈还说过:“唯心主义的根本错误就在于:它只是从理论的角度提出并解决世界的客观性或主观性、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问题”
[7],却不懂得“理论所不能解决的那些疑难,实践会给你解决”
[8]。
在这里,他提出了实践的客观标准问题,并认为,生活实践是对唯心主义的有力驳斥、对唯物主义的有力证明。
但总的来说,旧唯物主义者不了解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只是机械地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把握客观事物本身,把真理和检验真理的标准混为一谈,最终也没有真正科学地解决检验真理标准问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认识论,才正确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早在1845年马克思哲学刚刚问世时,马克思就明确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
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
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
[9]毛泽东在《实践论》中也明确指出:“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
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
[10]
之所以只有社会实践才能成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
既然真理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范畴,那么,很明显,要判明主观同客观是否符合以及符合的程度,只停留在主观范围内是根本无法解决的。
认识作为观念形态的东西,本身不能自我鉴定,自然不能成为检验自己的标准。
同时,客观世界本身也不能充当检验真理的标准。
离开人的活动而独立存在的外在客观世界本身,是不会把主观认识同客观现实加以对照的,因而,它本身也无法判明某种认识是否具有客观真理性。
所以,主观认识和客观实际都不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唯一能够充当检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的,只能是把主观同客观联系起来、沟通起来的桥梁、纽带,这就是人们的社会实践。
只有实践才能满足真理本性的要求,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这是由实践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
正是实践的直接现实性,能使主观与客观进行比较的特点,决定了实践之作为检验标准的唯一性。
物质世界有一个按照它自身规律不断发展的过程,物质的过程只有靠物质的力量来改变和推动,而认识作为观念形态的东西单靠它本身是不能与物质运动直接发生关系,不能和物质运动加以比较的。
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它通过一系列的物质手段,作用于客观世界,引起客观世界的某种改变,即使指导实践的认识与客观规律加以比较,从而使认识得到检查。
一般说来,如果一种认识,当它指导了实践,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就证明主观符合客观,这个认识是正确的;如果认识指导了实践,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就表明认识是错误的。
总之,实践的直接现实性是双重的:它本身既是直接的现实,又能使正确的理论变成直接的现实。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