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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我到其他城市去旅游或开会的时候,也总要光顾那些地方的书市,但其他城市的书市和规模似乎都不如法兰克福。
由于不断地逛书店,我的藏书在不知不觉中不断地增加着。
桌子上、床铺上、柜子上、地上都堆满了书,这就使我住的、本来就很小的单人学生宿舍变得更加局促了。
偶尔想起《新概念英语》一书中那个把书全部铺在地上当地毯、并经常趴在地上“读地毯”
的年轻人,不禁哑然失笑。
到1990年秋回国时,我几乎望书兴叹了,足足忙了一个多星期,才把不知不觉间买下的700多本书搬到邮局里装箱寄出。
5千克一箱,竟装了39箱!
以致邮局里的一位工作人员和我开玩笑说:“您把德国文化都运到中国去了。”
现在,每当我凝视着书柜里这些整整齐齐地排列着的德文书的时候,总会回忆起在法兰克福逛书市时的情形,这些书也为我的研究工作打开了新的视野。
读书要讲究方法
记得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跛足而不迷路能够赶过虽健步如飞但误入歧途的人。
这句话十分形象地说明了读书方法的重要性。
方法对头,虽形同“跛足”
,实际进度并不慢。
反之,如误入歧途,尽管看上去“健步如飞”
,实际上却慢如蜗牛。
由此可见,读书方法是不容轻视的。
首先,读书要有选择。
世界上无限丰富的书籍和个人有限的精力之间永远存在着一个无法回避的矛盾。
一个人即使倾其一生的精力,所读之书在数量上也必定是十分有限的。
《基度山伯爵》中的法利亚长老曾经对爱德蒙·邓蒂斯说:一个人只要有150本精选的书,则对人类一切的知识就各门各类都可齐备了。
这种说法虽然有点夸张,但却说出了读书一定要有选择的道理。
如果“乱点鸳鸯谱”
,见一本就读一本,是不会有什么结果的。
当然,要做到有选择地读书,就必须先确定读书的主攻方向。
方向一旦确定,可读可不读的书就坚决不读,把精力全部集中到自己的研究方向上。
只要持之以恒,便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其次,读书要勤做笔记。
渊博的知识就像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不是一天就能建造起来的,而是有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
正如荀子所说的:“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4]荀子说的正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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