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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4年,德明之子元昊反,兵锋颇锐。
宋朝屯大兵数十万于陕西,还不能戢其侵寇。
到1044年,才以岁赐成和[198]。
此时辽圣宗已死,兴宗在位,年少气盛,先两年,遣使来求关南之地[199],宋朝亦增加了岁币,增银十万两,绢十万匹。
然后和议得以维持。
给付岁币的名义,《宋史》说是纳字,《辽史》却说是贡字,未知谁真谁假。
然即使用纳字,亦已经不甚光荣了。
仁宗在位岁久,政颇宽仁,然亦极因循腐败。
兵多而不能战,财用竭蹶而不易支持,已成不能振作之势。
1063年,仁宗崩,英宗立,在位仅四年。
神宗继之,乃有用王安石变法之事。
王安石的变法,旧史痛加诋毁,近来的史家,又有曲为辩护的,其实都未免有偏。
王安石所行的政事,都是不错的。
但行政有一要义,即所行之事,必须要达到目的,因此所引起的弊窦,必须减至极少。
若弊窦在所不免,而目的仍不能达,就不免徒滋纷扰了。
安石所行的政事,不能说他全无功效,然因此而引起的弊端极大,则亦不容为讳。
他所行的政事,免役最是利余于弊的,青苗就未必能然。
方田均税,在他手里推行得有限,后人踵而行之,则全是徒有其名。
学校、贡举,则并未能收作育人才之效。
宋朝当日,相须最急的,是富国强兵。
王安石改革的规模颇大,旧日史家的议论,则说他是专注意于富强的。
他改革的规模,固不止此,于此确亦有相当的注意。
其结果:裁汰冗兵,确是收到很大的效果的,所置的将兵,则未必精强;保甲尤有名无实,而且所引起的骚扰极大。
安石为相仅七年,然终神宗之世,守其法未变。
1085年,神宗崩,子哲宗立。
神宗之母高氏临朝,起用旧臣,尽废新法。
其死后,哲宗亲政,复行新法,谓之“绍述”
。
1100年,哲宗崩,徽宗立,太后向氏权同听政。
想调和新旧之见,特改元为建中靖国。
徽宗亲政后,仍倾向于新法。
而其所用的蔡京,则是反复于新旧两党间的巧宦。
徽宗性极奢侈,蔡京则搜括了各方面的钱,去供给他浪用。
政治情形一落千丈。
恢复燕、云和西北,可说是神宗和王安石一个很大的抱负。
但因事势的不容许,只得先从事于其易。
王安石为相时,曾用王韶征服自唐中叶以后杂居于今甘、青境内的蕃族,开其地为熙河路。
这可说是进取西夏的一个预备。
然神宗用兵于西夏却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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